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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珠宝第一大案嫌犯徐利一审获死刑 14年抢劫7次杀4人

发稿时间:2017-11-21 11:08:00 来源:宁波电视台 中国青年网

  宁波电视台11月21日消息,当天上午,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宁波绍兴系列抢劫案公开宣判,被告人徐利一审被判处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上午9点,徐利案在绍兴中院二号法庭公开宣判,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徐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等手段,当场劫取公私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且系抢劫银行等金融机构、多次抢劫、抢劫数额巨大、抢劫致人死亡、持枪抢劫;被告人徐利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又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且系情节严重。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予以支持。被告人徐利在1997年10月1日前后分别实施抢劫犯罪,应适用1997年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被告人徐利一人犯数罪,依法对其数罪并罚。虽被告人徐利抢劫绍兴供销大厦、诸暨嘉瑞珠宝店系抢劫未遂;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主动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本案第一至第三节抢劫事实,但被告人徐利主观恶性极深,犯罪手段极其残忍,情节极其恶劣,后果极其严重,论罪应处极刑。

  法院判决,被告人徐利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从1993年到2007年,他7次抢劫,持枪抢劫3次,杀害4人,劫得珠宝首饰等财物数百万元。

  他曾经有过好几次走回正途的机会:考上长兴卫校,原本可以好好读书,但他却选择了去抢劫;他的哥哥从怀疑他作案,到后来却为他提供工具,再跟他一起分赃;与卫校同学结婚生女后,原本应该就此收手……

  11月10日,45岁的他 被押上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第2法庭受审时,与他的面无表情比,他每走一步所发出的脚镣与地面的撞击声,在安静的法庭里显得格外刺耳。

  他就是犯下浙江珠宝第一大案、“浙江第一悬案“的徐利。

  两起劫案的遇害人家属,在旁听席屏息静气地注视着这等待了二十多年的一刻,然而,随着当年劫案大量现场照片和细节在庭审中首度曝光后,他们的内心再次受到了巨大的冲击,一位家属摇了摇头说,“太难过了”。

七次犯案多是踩过点的

  在法庭的询问环节, 徐利供述说,自己七次犯案的地点,多是踩过点、有过选择的。

  比如1993年,他第一次抢劫的临海台州医院,是因为他曾在此住院过一段时间,比较熟悉。

  而1995年选择宁波绿洲珠宝行抢劫,他说是因为自己事先看过,这家珠宝行人手少。

  当审判长——绍兴中院张宏伟院长问他,身为临海人,1993年曾就读于长兴卫校,先后在临海和长兴犯下三次劫案的他,为什么要到宁波作案时, 他说,“印象中宁波是个港口,富裕一点”。

  之后,他结婚,老婆在诸暨上班,他们住在诸暨,1998年,他在绍兴县供销大厦下手,说是因为事先看过,“觉得没有人值班”,但后来作案时却刚好遇到了值班保安正在巡逻,他没有得手。

  2007年最后一次作案,他自认为有一扇后窗可以潜入诸暨嘉瑞珠宝店,并打算改用高压电击的方式击晕值班人员,但因防盗窗突然爆出火花被值班保安发现而作案失败。

责任编辑:邹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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