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高速交警宁波支队三大队的办公室来了一位女士,她的老公涉嫌危险驾驶罪已经被刑事拘留。但她此次来,却是来感谢三大队的民警的,感谢民警在高速公路上果断处置,救了她老公。
民警:“你有没有喝酒?”
驾驶员:“喝酒了!”
民警:“你从哪里上来的?”
驾驶员:“日本!”
民警:“啊?哪里上来的?”
驾驶员:“驾驶员……嗯…驾驶员是我!”
民警:“驾驶员是你我知道!你从哪里上高速的?”
驾驶员:“我从宁波上高速的。”
民警:“现在你的车子停在哪里你知道吗?”
驾驶员:“@#¥%…&&*(%#@.....”
以上的这段牛头不对马尾的对话,发生在10月25日晚上,G92杭州湾环线高速杭州方向高速公路的主线上,驾驶员陈某正是开头那位女士的丈夫。
当时他坐在驾驶室里,边上的副驾驶依旧在熟睡,他们的车停在第二车道上, 在驾驶员和民警的身边就是疾驰而过的车流。
当时时间已经是23:23分,在没有灯光照明的高速公路上,即使是开着双跳灯,后方的车辆也很难注意到,一个闪避不及就能引发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这个陈某满身酒气,真的是醉得语无伦次,已经基本失去了与人交流的能力,更别提继续驾驶机动车了。”为了避免后方车辆与之发生追尾,也为了保证驾驶员的安全,民警为其在后方200米处放上隔离墩。
民警之所以能找到陈某的车子,是来自于10月25日晚的一个报警。
正在巡逻的宁波高速交警三大队民警接到指挥中心警情,称有一辆小轿车停在G92杭州湾环线高速杭州方向290K处的第二车道上。
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发现现场与指挥中心所说一致,车子确实停着,而且后方未放置任何警示标志。 车流从小车身边穿过,通过现场监控视频也可以看出,车辆因视线不足比较难被其他车辆发现,好多车子采取临时急刹或者大幅变道避让,更有车辆因车速较快差点发生碰撞,现场险象环生。
民警立即敲打车门询问,之后便出现了那一段对话。
随后,民警将陈某与乘员带上警车至杭州方向余姚收费站接受处理,当事车辆也由拖车拖离现场。
民警在收费站对陈某进行了吹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295mg/100ml ,此结果已远远超过80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而随后的抽血式酒精测试结果更令人目瞪口呆,高达349mg/100ml,超过醉驾标准4倍多,系今年全省高速醉驾案件数值之最。
清醒过来的陈某说,当天晚上他在姑父开的水果摊里,与姑父的几个朋友一起喝酒,喝了一斤半的白酒。 得知一同喝酒的一位朋友白天要去扬州办事,出于对自己酒量的自信,也抱着侥幸的心理,陈某便带上朋友从云龙上高速往扬州开。谁知刚开了30公里不到,酒劲就上来了,他自己根本想不起来车子怎么会停在第二车道上。
截至发稿,驾驶员陈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高速交警提醒各位驾驶员: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章第九十一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过度饮酒容易引起胰腺炎、肝功能不全等后果。”杭州市中医院急诊科叶远玲副主任说,当人体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349mg/100ml这样的浓度,神经系统已经不受控制,手脚协调性会变差,脑部由于过度兴奋,意识状态往往是不清楚的。
这种情况下,除了不能开车,对于机械设备的操作都应该是被禁止的,危险性太大,容易受外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