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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农民夫妇坚持义务普法32载 “贴本”也不愿放弃

发稿时间:2017-10-26 08:12:00 来源:澎湃新闻 作者:朱远祥 中国青年网

  【编者按】

  “法者,治之端也。”这句话出自战国末期思想家荀子,意为法律制度的制定与执行是实现大治的起点。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法治,被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法律的公平、公正与人们的安定、幸福息息相关。依法治国,离不开每一个公民的学法、守法,也需要每一个执法、司法者的维护和坚守。

  近日,澎湃新闻寻访全国各地的法治人物,记录他们的故事,触摸法律的刚性和温度。是为“法者”。

  皮肤黝黑,一脸憨相,熊为义、闫怀玲夫妇总是一副老实巴交的农民形象。熟悉的人评价他俩,常用四个字:忠厚老实。

  这对农民夫妇曾被评为全国普法先进个人、江苏省十大法治新闻人物,今年9月18日,司法部启动“最美法律服务人”主题宣传活动,两人又入围“最美普法人”候选名单。从1985年起,他俩利用农闲时节,拉着装有展板的板车在苏北一带宣传法律,被称为“普法鸳鸯”。

  2016年2月,闫怀玲在江苏盐城监狱为犯人们表演小品《探监》。邳州市司法局 供图32年来,熊为义夫妇的平板车升级为三轮摩托,普法方式也趋于多样化。而令他们倍感欣慰的是,当年从板车上摔下致残疾的小儿子,如今理解并支持他们,成了普法“接班人”。

  无工资无报酬,甚至还要“贴本”,熊为义夫妇为何要坚持义务普法?在当地司法所,当年也有工作人员不理解他俩的“动机”。

  10月下旬,熊为义接受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采访时坦言,由于家境等原因,他想过放弃普法,但终究还是坚持了下来,“我总觉得这是件好事”。

  2017年10月18日,熊为义夫妇在自家的“普法小院”合影。澎湃新闻记者 朱远祥 图“挪用”卖猪钱惹恼妻子,“上广播”成名人

  熊为义夫妇来自苏北一个叫八义集的村庄,距邳州市区25公里。10月,正是农忙时节,三亩稻谷刚收割完,熊家小院内堆满了一袋袋还没晒干的稻谷,夫妇俩正准备在田里种大蒜。

  55岁的熊为义身材瘦弱,头发稀疏。妻子闫怀玲小他一岁,比他略高。他家面积不大,有两间房子专门腾出来搞普法宣传,屋内有各种宣传资料、法律书籍,以及当地司法局赠送的电脑。

  这对农民夫妇的普法人生,始于32年前。

  熊为义高中毕业后,因为能写会画,被聘用到乡计生办搞宣传。1985年他娶了邻村姑娘闫怀玲。就在那一年,村里发生了两件事——与他同龄的两名发小,一个因为盗窃坐牢,一个因为强奸幼女被判死刑。

  “都是不懂法造成的。村里很多人不知道什么是法律。”熊为义叹道。

  2017年10月18日,熊为义在邳州市八义集司法所给社区服刑人员上法制课。澎湃新闻记者 朱远祥 图正是从1985年起,“普法”一词流行起来。当年,党中央、国务院转发《关于向全体公民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五年规划》,一场全民普法活动拉开帷幕。

  被两名发小犯罪之事触痛的熊为义,当年找到乡领导,主动提出参与义务普法。“领导同意,但没有经费给你。”熊为义说,那时他没有办法,只好“挪用”家里的钱。

  当年闫怀玲喂养了一头猪,年底卖得180元。她将卖猪钱交给娘家哥哥,让他帮忙买一辆“永久”牌自行车。没多久,熊为义瞒着妻子,编了个理由拿回了这180块钱。

  “我不敢跟她商量,怕她不同意。”熊为义拿到卖猪钱后,买来纸张、笔墨、颜料和展板,并到木工师傅那里订制了12块木板。钱不够了,他便赊账。

  工具材料到位后,熊为义在乡派出所一间空屋里,花几天时间完成了12块宣传展板的制作。他从报上摘抄案例,配以法律条文和漫画,再将一幅幅作品用浆糊贴到展板上。

  到了赶集那一天,熊为义用板车将宣传展板运到集市,一块块卸下来,靠着墙壁或用木棍支撑。“法律宣传展”很快吸引不少人围观,乡政府的宣传人员也赶来采访。

  一个月后,木工师傅上门讨要制作木板的钱。“12块木板,10块钱一块。”当时还蒙在鼓里的闫怀玲问丈夫“咋回事”,熊为义谎称是“公家订的”。

  过了几天,闫怀玲跑到娘家哥哥家询问买自行车的事,才得知180元卖猪钱已被丈夫拿走“挪用”了。夫妻俩大吵了一架。

原标题:法者|江苏农民夫妇坚持义务普法32载,“贴本”也不愿放弃
责任编辑:刘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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