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夫妻双方感情问题,刘某华与其岳父陈某林一家人发生争执,被言语激怒的刘某华从陈某林家中厨房拿出菜刀砍伤其岳父陈某林、岳母刘某媛、小舅子陈某泉三人。近日,由永新县检察院向县法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刘某华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被永新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了判处刘某华管制十个月的有罪判决。
2017年1月26日,刘某华见与自己吵架离家的妻子陈某青一直不回家,便与父亲刘某山、舅舅李某冬三人去岳父陈某林家接妻子陈某青回家过年。但是陈某青不在其娘家,双方家人在陈某林家里谈论刘某华和陈某青的感情问题时发生言语争执。刘某华被其小舅子陈某泉激怒后,到陈某林家的厨房中拿出一把菜刀,砍伤其小舅子陈某泉左手部,其岳父陈某林、岳母刘某媛见刘某华持刀砍人就赶紧去劝,也被急红了眼的刘某华砍伤。经司法鉴定,陈某林的伤势为轻伤二级,刘某媛、陈某泉的伤势为轻微伤。
案发后,刘某华深刻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错误性,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也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