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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飘”了!男子为20元大闹收费站,一查,超醉驾标准三倍还多!

发稿时间:2017-09-24 14:51:00 来源: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中国青年网

  楚天都市报9月24日讯 22日下午,杭瑞高速通山收费站驶来一辆小车,该车呈“S”形驶入收费站,在缴费时,该男子认为收费员多收了20元而扯皮。收费员悄悄报警后,该男子被高警抓住,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达243.2 mg/100ml,远远超过醉驾标准。23日,该男子被刑拘。

  据介绍,该男子驾着一辆小车晃悠悠驶入收费站后,递交了过路卡后,收费员告诉他要缴35元的通行费。一听到35元,该男子说应该只交15元,怎么会多收20元?他拒绝缴费,并找收费员理论。

  理论中,该男子身上酒气较重,收费员怀疑其可能涉嫌酒驾,于是设法稳住并悄悄报警。

  省高警崇阳大队民警赶来,发现其身上酒气熏天。看到了民警,该男子则称自己不是驾驶员,也拒绝提供证件。

  通过收费站监控显示,22日下午4时许,该男子驾着一辆白色小车呈“S”形驶入收费站,期间还差点撞到了花坛。缴费时,其下车找收费员理论,并试图扔下车辆徒步离开,被收费工作人员拦住,还准备到其它车道阻拦出入车辆。

  民警赶来后,该男子拒绝配合检查,民警从其车内找出身份证,原来其姓阮,今年43岁,阳新人。阮某当时拒绝酒精呼气检测,后法医对其体内抽血检验,其酒精含量达243.2mg/100ml,超醉驾标准三倍以上。

  “哎,惹大事了!”阮某酒醒后直悔恨不已,他介绍,他于22日中午和几名老板喝了酒,原本是从阳新龙港上高速到三溪收费站下,一般都是15元,哪知道喝“飘”了,一下多开了30多公里跑到通山来了,哪知酒喝多了,认为自己没有走错站。

  23日,其因醉酒驾驶被刑事拘留。

原标题:男子为20元大闹收费站 警察一查超醉驾标准三倍多
责任编辑:邵志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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