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中,被告和平天下旅行社向法庭申请追加天元假期公司为共同被告,因为赵先生参加的巴厘岛旅行团是和平天下和天元假期公司共同提供旅行服务。同时,被告提出追加旅行社的保险公司为第三人。旅行社称,如果认定旅行社有责任,那么根据《旅游法》,旅行责任险是强制保险,保险公司可以直接向原告赔付。
鉴于被告要申请追加被告与第三人,法庭决定庭后审查是否追加,本案暂时休庭。
律师:旅行社通常会被判承担一定的责任
庭审结束后,记者采访了北京和平天下国际旅行社的代理人、北京市京悦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思。
记者:现在这种类型的案子多吗?
律师:我是做旅游相关业务的律师,遇到这类案件很多,主要是现在的旅游者维权意识很强,甚至过度维权,在旅行中遇到一些事情,不论旅行社有无责任,都从旅行社身上找原因。
记者:那这类案子的赔付情况呢?
律师:旅行社赔偿的也很多。我认为旅行社在实际的经营过程中是一个非常弱势的群体,大家通常的观点是旅行社是一个公司的行为,消费者是一个自然人的个人行为,因此旅行社相对应该处于主动的地位,但是生活中旅行社是非常被动和弱势的。第一,从投诉角度来讲,一点点的瑕疵或者旅游者觉得不满意,他都会进行旅游投诉。而旅行社为了自己的经营行为,不想造成不好的舆论,通常会让步、作出一定的赔偿。第二,很多人从观念上认为旅行社是经营行为,因此你要承担责任,但我认为不是,因为旅行社的责任是有限度的,不是无限度的,从司法判定来看,通常都会判旅行社承担一定责任,但不是百分之百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