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上午,胶州市交警大队查获一名酒司机,询问中这名酒司机坦诚的承认自己前一天晚上喝了酒,并称自己真不知道隔夜酒也算酒驾。最终,司机刘某因未取得驾驶证、酒后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被罚款1400元。
9月12日一大早,胶州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正在朱诸路上巡逻,一辆无牌二轮摩托车在朱诸路上缓缓行驶。因该车未悬挂号牌,民警示意其靠边停车检查。当民警靠近驾驶室要求对方出示证件时,便闻到一股轻微的酒气。警觉的民警初步断定驾驶员刘某涉嫌酒后驾驶,随后便将其带至中队进行检查。经检查刘某并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经呼气酒精检测,刘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4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
“我驾驶证真的忘记带了,我早上没有喝酒,警察同志你们不能把昨天晚上喝的酒算在今天早上吧?”检查中,司机刘某一脸茫然的问交警,随后又告诉交警自己平时不看新闻,真的不知道“隔夜酒”超标也算酒驾。据刘某交代,他11日晚上喝了两杯高度白酒。一觉醒来,吃完早饭以后,便到单位请了假想回张应老家干点农活,便驾驶着无牌二轮摩托车上路上,谁知道还没到家,途中就被交警查获,自己感觉没有事酒醒了,想不到这“隔夜酒”的威力这么大,面对重罚,刘某追悔莫及。因未取得驾驶证、酒后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执勤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对刘某作出罚款14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