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扬州某高校男生王某主动追求同校的小陈,不久后两人就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但随着交往的深入,小陈发现王某身上有很多恶习,而且性格偏激。
小陈因此提出分手,但是王某一直不同意。两人恋爱时,王某给小陈拍了不少裸照和视频。王某便以此来威胁小陈,几乎每天都用各种理由问她要钱。
邗江区检察院检察官张冬伟:“有几元钱,几十元以至上千元不等。理由有自己交房租水电费、自己看病的钱,甚至还有过情人节,跟其他女孩买礼物的钱都跟她要。”
更恶劣的是,王某还胁迫小陈窃取女生内裤来满足自己的变态心理。
就这样,王某在一年时间内,从小陈那里索取了一万六千多元。小陈不堪其扰,终于在今年年初报警求助。
最终,“渣男”王某因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