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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冒用他人身份证并报警谎称被强奸 被拘八日

发稿时间:2017-09-12 07:56:00 来源: 澎湃新闻 中国青年网

  冒用身份住酒店,约会网友起争执,谎报警情当儿戏,警方依法严处理。近日,广州天河警方依法查处一起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扰乱公共秩序案件,依法对违法人员何某处以行政拘留八日的处罚。

  用他人身份证登记住宿报警被强奸却又反口

  “喂!110,我现在在天河区林和西路某酒店的某号房,我被强奸了!”——8月19日17时20分许,天河警方接到一名女子自称被强奸的报警电话。接报后,天河警方立即指派属地派出所处置。岂料,女事主接到处警民警电话后却否认自己曾被强奸,并称已经坐车离开广州去珠海了。民警觉得事情蹊跷,于是驱车前往报警地址的酒店了解情况。

  到达酒店后,民警找到了报警人何某(女,18岁,广西人)和其报警称涉嫌强奸的杨某。民警对两人的身份进行核查,发现何某冒用他人的身份证登记入住酒店,而强奸一事也是何某自己虚报的。

  因金钱问题起争执竟把报警当儿戏

  经查,报警人何某和男子杨某是网友关系,两人通过QQ聊天的方式相约于8月19日下午在天河区林和西路某酒店见面。在见面聊天的过程中,两人因金钱问题起了争执,何某越说越生气,她想到打“110”报警电话是免费的,于是就报警谎称自己被强奸了,后又改口称自己正离开广州。出乎何某意料的是,民警到达酒店如此迅速。民警随后将何某和杨某二人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经调查,何某供认其因担心用自己的身份证入住酒店会有麻烦,所以就用在地铁站捡来的一个居民身份证在入住酒店时登记信息。何某对冒用他人身份证和谎报警情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天河警方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八日的处罚。

  警方重申:冒用他人身份证、谎报警情系违法行为

  天河警方提醒:冒用他人身份证属违法行为,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酒店、宾馆、招待所也要严格执行入住者一人一证的制度,并注意核实入住者所持证件显示的身份特征与本人是否相符。

  110报警服务台是公安机关受理刑事、治安案件,接受群众遇到危险或紧急情况时求助的警务服务平台,是维护公众安全的重要公共资源,切勿为追求个人目的而谎报警情、案件。公安机关对假报案情或严重夸大事实的,将视情节的严重程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作出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责任编辑:邹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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