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 9月8日,云南保山隆阳公安分局及时查处了当地两名男子利用网络散播“下水河特警打人”的谣言。两人已涉嫌利用网络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分别被警方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通报称,9月8日17时许,“隆阳警方”微信后台陆续接到网友转发视频、举报留言:执法人员在下水河打人,并声称“我在现场”。随后,民警发现有人在微信朋友圈等网络社交平台大量转发该视频,视频标题提及“下水河城管打人”或者“下水河特警打人”字样。市区两级公安机关110指挥中心,分局永昌、兰城派出所及巡特警大队进行认真核实,并安排民警前往下水河开展走访调查,未发现相关事件警情。
违法嫌疑人
违法嫌疑人
经查,网络上传播的视频地点并非在保山,系有人故意散布谣言。分局网安大队、兰城派出所协同配合,成功查获转发该视频散布谣言的违法嫌疑人苏某某(男,29岁,隆阳区人)、杨某某(男,35岁,隆阳区人),该两名违法嫌疑人如实陈述了其在网络上看到有人转发该视频,未经查证,以讹传讹的违法事实。
因2人的行为已涉嫌利用网络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警方依法对苏某某、杨某某分别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并对2人进行批评教育。
云南网(公号:yunnancn )注意到,事发后,保山警方在微信公号上以“ 下水河特警打人 ? 黑锅我们不背!造谣者也绝不轻饶”为题发布了上述通报,因及时回应关切,获得了当地网友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