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女友提出分手,竟然将女友强奸,并逼迫女友喝农药,近日,来凤县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20岁的来凤男子谭某与向某,自2016年9月左右开始恋爱交往,后向某于2016年12月提出分手,谭某不同意。
12月19日,向某与其同学在来凤县百福司镇一KTV内玩,谭某得知后,便邀约了二朋友驾驶一辆猎豹汽车赶至KTV,将向某带走。后谭某在漫水乡福利院换乘一辆摩托车载着向某回到自己家中。二人进入谭某家中后,谭某将房门关闭并带向某直接到二楼卧室。期间,谭某要求和向某发生性关系,遭到向某拒绝。
谭某便采取持刀威胁、言语恐吓的方式,在明知向某处于生理期的情况下,强行与向某在卧室的床上发生了性关系,后向某在谭某家中留宿至次日。
次日8时许,谭某与向某再次因分手的问题发生争执,向某拒绝与谭某继续交往并要求离开,谭某不允。
谭某便在家中倒了两杯农药(丙溴磷)来到卧室,在卧室的两边各放一杯,要求向某喝其中一杯,向某未予理会。
谭某说到既然这样,我就来帮你,便用手和铁片强行撬开向某嘴巴给其灌药,向某极力挣扎反抗,致使大部分农药洒在向某的头发和衣服上。
当日12时许,谭某见向某一直拒绝喝农药,就没有强迫其喝农药,而将其中剩下的半杯农药喝下。随后,谭某被送往漫水卫生院接受治疗。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谭某违背妇女意志,采取以暴力相威胁的方式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因谭某自动放弃杀害他人的犯罪行为,属犯罪中止,应当减轻处罚,故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