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执法中,常见执法者对执法对象现场摄录、调查取证,而在9月1日广东省中山市黄圃镇的一宗强制执行案件现场,中山市第二法院不仅没有制止被执行人全程对执行法官进行摄录,还允许围观市民在不妨碍公务的前提下“尽情”拍照和录像。当日,涉及700多亩鱼塘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执行顺利。(9月4日《中山日报》)
中山市的法官们不仅允许群众在不妨碍的公务前提下“尽情”拍照、摄像,还允许当事人用镜头全程拍摄执法过程,这在一些执法部门看来或许十分不可思议。不过,这恰恰体现的是司法追求的目标:公开、公平、透明。
我们在围观执法的时候,往往会遇到如此景象:执法人员会在现场用高音喇叭提醒“我们正在执法,请无关人员不要围观,迅速撤离现场”。而当有过往群众拍摄照片和视频的时候,执法人员往往会极力制止。为了不让群众随意拍摄执法现场,有的执法活动甚至会派出专门人员在周围观察,发现有人拍照摄录,便进行制止。
不允许群众拍摄执法现场的负面影响是不小的。一方面来说,你越是制止越是容易引发反感和质疑。原本是正常的执法,原本是占据了执法道理的高地,老百姓却会觉得执法是不是存在猫腻?如果没有猫腻为何不让记录?一方面来说,让执法失去了透明机会,让正常执法变得灰暗了。
“允许群众拍摄执法现场”好处多多。其一,显示了执法人员的自信,我们就是在依法执法,没有什么猫腻,请市民尽情地监督和拍摄。其二,倒逼执法人员文明执法、公平执法。当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被放在阳光下的时候,谁还敢不公平执法,谁还敢不文明执法?
中山市的法院表示“允许群众拍摄执法现场”将成为常态,这是个好事情,体现的是执法的自信和透明。盼见“允许群众拍摄执法现场”能够成为所有执法部门的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