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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现场|公诉席搬到了交警大队

发稿时间:2017-08-14 15:33:06 来源: 检察日报 中国青年网

  “本院认为,被告人卢云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车,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且肇事后逃逸,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本庭宣判被告人卢云建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近日,当审判长对案件的一审判决书刚刚宣读完毕,这一宣判结果便瞬时通过庭审直播网页被传送到了上千人的手机上。

  “出行在外,安全大于天呀!”一名网友在直播网页上留下了自己的感慨。

  这是江苏省如皋市检察院联合该市法院、市公安局组织的一次道路交通安全普法教育观摩庭。庭审地点特地选择在交警大队,除了案件当事人及被告人、被害人双方家属,此次庭审还邀请了市内诸多驾校的学员、汽车4S店店员及社会人士共计70余人参加现场旁听。与此同时,为了扩大普法范围,深化普法效果,庭审情况还通过网络直播向社会公开播放,据统计,当天有上千人同步观看了庭审过程。

  经过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程序,公诉人发表了公诉意见,并以这起案件为典型,从法律层面,着重围绕饮酒后驾车、交通肇事逃逸等行为的危害后果,以案释法。

  “这起交通肇事案件血的教训太让人震撼了,真是一堂生动的安全驾驶课!”观摩了整场庭审的如皋市某驾校学员李平由衷地感慨道。

责任编辑:千帆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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