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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被撞身亡子女不追究 检察官:办案22年仅遇的温情决定

发稿时间:2017-08-08 07:36:00 来源: 澎湃新闻 中国青年网

  检察院最终对犯罪嫌疑人傅某某作出了定罪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都市快报 图

  母亲遇车祸身亡,四名子女在得知肇事司机认罪认罚,且家境贫寒,是低保户,还有一个生活不能自理的哥哥需要照顾后,一致同意放弃经济赔偿,并出具了“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申请书”,请求检察院允许犯罪嫌疑人参加母亲的葬礼,表达忏悔

  澎湃新闻8月7日从浙江青田县人民检察院获悉,考虑到嫌疑人交通肇事情节轻微,受害人家属又出具“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申请书”,该院对犯罪嫌疑人傅某某作出了构罪不批捕的决定并送达公安机关。目前,傅某某被取保候审,该案正由公安机关全面侦查,侦查终结后将移送检察院审查决定是否起诉。

  7月13日中午,50多岁的傅某某驾驶无号牌三轮摩托车,在青田县油竹街道与横穿马路的郑某某相撞,致70多岁的郑某某当场死亡。交警认定,傅某某负主要责任,将其刑拘后提请县检察院批捕。

  该案办案员额检察官、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赖伟珍告诉澎湃新闻,审查中,她发现傅某某父母早亡,至今单身,是低保户,还有一个因智力障碍生活不能自理的哥哥要照顾。在提审中,傅某某认罪认罚,表示愿拿出所有积蓄赔偿被害人家属。

  郑某某发生意外后,四名常年居住国外的子女回国,在了解傅某某的家庭情况、认罪态度后,一致同意放弃赔偿,并请求检察院释放对方,让其能参加母亲的葬礼。

  在不违背法律规定的情况下,青田县检察院启动涉侨案件绿色通道和简案快办机制,将原本一周的办理时间缩短至一天,于7月25日对傅某某作出构罪不批捕的决定并送达公安机关。次日,处于取保候审阶段的傅某某出现在郑某某的葬礼上

  因郑某某家属均婉拒采访,而傅某某无法用普通话交流,澎湃新闻与检察官赖伟珍进行了对话。

  澎湃新闻 :傅某某的家境有多困难?

  赖伟珍 :他是低保户,平时务农、帮人打零工,每月收入在500元左右,还有个60多岁的哥哥,有智力障碍,生活不能自理,父母去世后一直由他照顾。

  澎湃新闻 :他的摩托车为什么是无牌的?车祸是怎样发生的?

  赖伟珍 :据交代,摩托车是他多年前买的,平时只有去镇上才偶尔使用,因为只有小学文化程度,也没有意识到必须上牌。事发时,他准备去镇上灌煤气,可能是高血压发作,突然眼前一黑,车子侧翻了。扶起车后,他发现车子压了人。公安机关认定,当时车辆并未超速

责任编辑:邹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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