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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裕达骗贷被罚1.5亿元 系郭文贵实际控制公司

发稿时间:2017-08-05 03:27:50 来源: 华商报 中国青年网

  据新华社电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4日对被告单位河南裕达置业有限公司及三名被告人骗取贷款、票据承兑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认定罪名成立,判处裕达置业公司罚金人民币1.5亿元。

  2017年7月12日,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在合议庭主持下,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被告人河南裕达置业有限公司高管、职员张新成、郭丽杰、肖艳玲及其辩护人均提出他们的行为系郭文贵授意或指使,三被告人系从犯,请求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辩解和辩护意见。被告单位诉讼代表人和三名被告人在最后陈述中,均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法院根据公开开庭审理查明的事实和证据认为,被告单位河南裕达置业有限公司、被告人张新成、郭丽杰、肖艳玲受郭文贵指使,违反贷款、票据承兑管理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贷款、票据承兑共计人民币14.95亿元,至案发有2.12亿余元贷款未归还,其中张新成实施骗取贷款、票据承兑14.35亿元,构成骗取贷款、票据承兑罪;郭丽杰、肖艳玲实施骗取票据承兑6000万元,构成骗取票据承兑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

  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以骗取贷款、票据承兑罪对被告单位河南裕达置业有限公司判处罚金人民币1.5亿元;以骗取贷款、票据承兑罪对被告人张新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对被告人郭丽杰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对被告人肖艳玲免予刑事处罚。

原标题:河南裕达骗贷被罚1.5亿元
责任编辑:周学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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