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购买别墅 涉贪被判6年有期徒刑
曾任海淀区远大村党总支书记、远大农工商公司党总支书记的翟金凤,退休后被返聘继续担任远大农工商公司顾问,负责同相关业务单位进行接洽、沟通、协商。而翟金凤也没有“浪费”手中的这些权力,先是找业务单位“借款”150万元,以丈夫的名义购买了别墅,后又找业务单位将自己价值8万元的雅阁轿车“置换”了一辆30余万元的奥迪轿车。最终,翟金凤被人举报导致案发。日前,市一中院终审以受贿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翟金凤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20万元。
女支书案发被开除党籍
翟金凤,女,1953年2月24日出生于北京市海淀区,大专文化,案发前系恒有源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顾问书记。
海淀区检察院于2015年4月12日接到海淀区纪委移送有关翟金凤涉嫌犯罪的线索,并于4月20日将翟金凤从纪委带至检察院接受调查。翟金凤在接受询问过程中,始终辩称业务单位给她的150万元是借款,但承认了业务单位为其购车并置换的事实。
2015年5月13日,海淀区纪委在其官网上发布消息称,海淀区纪委对四季青镇党委原副书记、调研员翟金凤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016年12月19日,海淀区纪委又向社会通报了翟金凤一事的进展。经调查,2008年3月及2014年8月,翟金凤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50万元,非法收受他人价值32万余元奥迪牌汽车1辆,与本人名下价值8万余元的雅阁牌汽车折价置换。经区纪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决定,给予翟金凤开除党籍处分。
借款150万元购买别墅
据检方指控,2003年至2008年,翟金凤在担任海淀区远大农工商公司党总支书记、四季青农工商总公司总政工师、远大农工商公司顾问期间,利用她对该公司与北京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合作建设酒店项目具有监督、管理的职务便利,以借款为名,向该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戴某索要150万元。后翟金凤将上述款项用于购买本市海淀区清琴麓苑别墅一套。
据戴某证言显示,公司于2003年开始启动与四季青农工商总公司及远大村合作开发海淀区远大路永泰福朋酒店项目,当时翟金凤是远大村的负责人。该项目从立项到变更项目都需要远大村和四季青镇出具很多材料和手续,土地房屋的拆迁和手续的办理也都需要翟金凤的支持和配合。
而翟金凤在这个项目上对其公司的支持和帮助不少,各项审批手续推进得都比较快,村里的拆迁工作在翟金凤的推动下也进行得很顺利。因此,当翟金凤2008年初给其打电话说要借150万元时,虽然戴某意识到翟金凤有可能不还这笔钱,但考虑到双方之前的合作及翟金凤提供的各项帮助,戴某还是从公司批出了这笔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