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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男网上贩卖个人信息被拘 后悔称“查错法条了”

发稿时间:2016-08-04 15:18:33 来源: 辽沈晚报 中国青年网 我要评论

  他曾拥有着顺利的求学经历:从沈阳一所大学本科毕业后,又考取了省外一所大学的硕士研究生。

  毕业后,他入职外企,收入丰厚,却因移民失败打乱了生活节奏。

  在辞职与创业之间,他干起了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的“买卖”,“1000条信息只要10块钱”。

  为了钻法律空子,他还搜索法条“规避”风险。却没想到,2015年11月颁布的“刑九修正案”里,已经把个人贩卖公民个人信息也作为犯罪主体。

  被刑拘后,他表示“学历高,但法律意识淡薄”。

  刚注册的企业也遭骚扰

  “上午刚注册的企业,法人代表下午就能接到骚扰电话。”日前,沈阳铁西公安开展服务企业活动,很多人反映,一些企业的法人代表受到推销电话骚扰,“有人一天能接20个,都能准确说出企业、法人代表的名字”。

  “对方消息准确且动作很快。公民个人信息如何被这些人掌握?”铁西公安立即展开调查。

  “摸排到打电话人,发现是一些小的电话营销公司,他们这些信息,都是在网上买的。”根据这一情况,39岁的沈阳男子李某进入警方视线。

  1000条信息只要10元

  被警方抓获后,李某交代:2015年,他当时在保险公司从事人力资源兼部分销售业务,因为工作需要在网络购买了一次个人信息,“买了5000条企业法人代表信息”。

  李某加入了一个QQ群,“群里大多是做电话销售的,都有大量个人信息资源需求”。

  QQ群中,李某利用买到的5000条个人信息与他人进行交换,从而获得更多个人信息。

  有人找李某购买信息,李某以10元1000条信息的价格卖给对方,要求对方用微信红包方式先付款,再通过QQ将公民个人信息传输给买家。

  警方介绍,李某以此手段贩卖公民个人信息非法牟利6000元。

  后悔“法条查错了”

  警方介绍,李某1999年从沈阳一所大学毕业,获得学士学位;之后又考取了省外一所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习工商管理专业,毕业获得硕士学位。

  昨日在铁西看守所,李某称,在贩卖公民个人信息之前,曾经在网上查过相关法条,“当时我查到,贩卖信息犯罪的主体不是个人,所以我以为自己的行为不算犯法。但没想到2015年11月颁布的‘刑九修正案’里,把个人贩卖公民个人信息也作为犯罪主体”。

  “学历高,但法律意识淡薄,网上查得不准,我一点不知道。”李某表示,如果知道这么做是犯罪,“我肯定不会这么做。”

  为完成销售任务

  李某曾多年从事药品销售等行业。后来李某和家人准备移民国外,将自己医药相关的工作辞掉,投入两年时间学习外语。但由于种种原因,移民没有成功。

  受到打击,李某曾意志消沉。后来经朋友介绍去了一家保险公司,虽然主要从事人力资源方面的工作,但也担负一定销售任务,这让李某有些不堪重负,不得不花钱去买信息来完成任务。

  李某强调,自己贩卖的公民个人信息其实比较简单,主要是姓名和电话,“最开始就是大家都是搞电销行业,交换信息属于互相帮忙。后来有人图省事,直接花钱买”。

  李某有个6岁的儿子,在培养儿子过程中,李某发现学前教育行业的潜力。2016年初,李某已从保险公司辞职,“打算开一个学前教育机构,连地方都已经选好了。本来9月份就要开学的”。

  对话嫌疑人:

  我卖的都是“简单信息”

  记者:贩卖信息给别人,你当时是怎么想的?

  李某:我考虑把这些东西提供给这些做推销的业务员,大家都能顺利完成任务,只付一点点小钱,不算什么。这对他们业务是一种帮助,我还觉得自己做了点好事。

  记者:你都卖什么样的信息给什么样的人?

  李某:我卖的都是很简单的信息,姓名、电话什么的,没有“开房记录”什么的。因为我觉得这些信息提供给别人,也就是打打电话,不会对人有太大影响。我想反正我们每天都接很多骚扰电话,也不差这一个。

  来源:

原标题:硕士男网上贩卖个人信息被拘 后悔称法条查错了
责任编辑:魏林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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