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图片|评论|共青团|青年之声|青春励志|青年电视|中青看点|教育|文化|军事|体育|财经|娱乐|第一书记网|地方|游戏|汽车
微信钓客人强迫高消费 8人团伙殴打抢劫客人均获刑

发稿时间:2016-08-01 01:29:00 来源: 北京晨报 中国青年网 我要评论

  张强等8人组成一个宰客团伙,通过微信聊天将被害人陈先生约至KTV消费,并以提供陪唱服务为由收取高额费用。在遭到拒绝后,团伙成员采取暴力手段,抢走陈先生1400元现金。北京晨报记者昨天获悉,西城法院以抢劫罪,分别判处8人不等的有期徒刑。

  客人拒给陪唱费遭打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6月17日凌晨1时许,张强安排李娜接待,并由张萍、付付将被害人陈先生带至西城区月坛大厦一歌厅内,欲以提供陪唱服务的方式收取高额费用,后因陈先生拒绝消费,陈甲伙同陈乙、郝丙、王丁殴打陈先生,强行劫取其随身携带的现金1400元(已挥霍)。张强等6人后被民警查获归案,陈甲、陈乙2人至公安机关投案。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强伙同陈甲等7人使用暴力劫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及财产权利、扰乱社会治安,其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规定,均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刑事责任。

  网聊揽客索钱款

  庭审中,对于公诉机关指控,张强辩称事发时不知道其他几人打了陈先生,事后他曾主动拨打公安机关的电话投案,但公安机关并未接受。郝丙、张萍、李娜等3人也称自己没有殴打陈先生。除上述4人外,其余几人则没有异议。

  被害人陈先生作证称,去年6月16日下午3点,他用微信加了一个叫“瑶瑶”的女子。第二天午夜,他和“瑶瑶”在六里桥东一酒店门口见面,后来一起去月坛大厦一KTV唱歌,同行的还有一个较胖女子。“进了包房后,她就一直玩微信,还说有几个朋友要来,我觉着不对劲就准备走。”

  陈先生说,他刚乘扶梯到一层打算离开,遇到一男子问他为什么要走。“我说走不走和你没关系,他就用胳膊搂住我的脖子。我刚要反抗,就从门口又走出一个男的掐我脖子。”陈先生称,此后又有两名男子向其走过来,并拳打脚踢,将他拽走,“这时有个男的开始翻我包,拿走1400块现金后逃跑了。”

原标题:微信钓客人 强迫高消费 8人团伙殴打抢劫客人均获刑
责任编辑:李永鹏
返回首页>>

扫描二维码进入

“青年之声”微信

扫描二维码进入

中国青年网微博

扫描二维码进入

"畅想星声"全国大学生

网络歌唱大赛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