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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通州非住宅不得落户 50年产权别墅或可落户

发稿时间:2016-05-28 04:39:57 来源: 京华时报 中国青年网 我要评论

备注:通知中“废弃地址”是指因城市建设等原因,导致原户籍登记地址已不存在的。

  昨天,通州区政府正式发布《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对本区户籍人口采取临时性限控措施的通知》,8项京籍人口落户通州采取临时性限控措施即日起实施,非直系亲属落户通州冻结办理,通州废弃地址户籍人员将进行清理,非住宅房屋一律不得落户。

  通州区政府提到,此次出台限控举措,进一步加强北京城市副中心人口规模调控和户籍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北京市公安局《派出所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工作规范》等相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制定,调控的对象是京籍人口,具体实施细则,将陆续适时公布。

  据了解,通州区一直高度重视区域人口规模调控工作,按照北京市的工作部署,该区通过工业企业调整退出、房地产限购等举措,积极开展人口规模调控。出台此政策,也是为了进一步科学管理人口,对该区的户籍人口进行适度规模调控,更好推动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

  解读

  50年产权住宅类别墅应可落户

  限控措施提到,通州区将对现有废弃地址户籍人员进行清理,并冻结废弃地址落户。通州区域内的商业、办公等非住宅房屋一律不批准落户。那么对于50年产权的“商住两用房”以及“住宅类公寓”是否能继续办理落户呢?

  北京市住建委专家团成员陈志告诉京华时报记者,按照目前北京市统一政策,商业、办公等非住宅房屋本就不能落户口,开发商所售卖的50年产权的“商住两用房”,其用地性质基本都是商用,因此是不能落户的。

  是否能落户关键看用地性质,目前还存在一些50年产权的住宅用地的别墅、公寓,从用地性质上看,这些房屋虽然产权只有50年甚至更短时间但应该可以进行落户。

原标题:北京通州非住宅不得落户 50年产权别墅或可落户
责任编辑:周学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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