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首例人体器官捐献诞生:15岁少年器官救5人

林霖家人与在场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媒体人员等为已火化遗体的林霖默哀。(海报集团全媒体中心记者刘孙谋摄)

海南省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周瑾为林霖的父亲颁发器官捐献荣誉证书,以感谢他们一家人为中国人体器官捐献所作出的大爱善举。(海报集团全媒体中心记者刘孙谋摄)
24日是西方的平安夜,对海南省的3名器官疾病患者来说,今夜的平安祝福除了送给自己和亲友,还有天堂里的少年林霖(化名)。3天前的中国冬至日,这名15岁的少年在离世之际,捐出了自己一个肝脏和两个肾脏,让它们在别人的身体里得到生命延续。林霖也因此成为海南省首例人体器官捐献者。
据了解,林霖是广西省百色市人,今年15岁,从小随父母来到海南生活,生前为琼中海南某学校学生,家中还有两位姐姐,生活虽不算富裕,但也其乐融融。今年12月13日,一场飞来横祸让林霖颅脑遭受严重损伤,随即陷入深度昏迷状态。
意外发生后,他被送至当地医院进行抢救。在琼中县人民医院治疗近6天后,林霖的伤情持续恶化,家人等来的是“伤势严重,无法救治”的遗憾回答。12月19日,面对儿子抢救无望的事实,林霖的父亲,一个普通农民工主动联系海南省红十字会并提出了决定——无偿捐出儿子身上功能良好的的器官。
“我们当时真的很感动,这位父亲虽然出身农民,却非常明事理,要知道,在中国农村毕竟人们的观念还是很传统的。”海南省人民医院肝胆外科医生兼省红十字会器官捐献协调员陈劲松告诉记者。之后,省红十字会立即与省人民医院取得联系,在征得医院同意的情况下,及时将林霖从首诊医院转至省人民医院。
陈劲松向记者透露,捐献的过程并不完全顺利。起初林霖父亲提出这个决定时,林霖的母亲强烈反对。“器官捐献是一票否决制的。也就是说,在捐献者本人无法表达意愿时,必须征得其直系亲属的一致同意。”陈劲松说,为了劝解说服林霖的母亲,他们与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一起努力了2天,最终,林霖的母亲情绪渐渐平复,也慢慢接受了儿子即将离世的事实,并明确表示同意捐献儿子器官和眼角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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