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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检方对记者张永生作出不起诉决定

发稿时间:2016-05-19 21:39:00 来源: 人民网 中国青年网 我要评论

  

 

  人民网北京5月19日电 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今日发布消息称,2016年5月19日,该院对张永生涉嫌敲诈勒索一案审查终结。因张永生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二款之规定,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已公开宣布。张永生表示服从检察机关的决定。

 

 

原标题:甘肃检方对记者张永生作出不起诉决定
责任编辑:金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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