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年3月28日,吉林省高院做出(2011)吉刑监字第108号再审决定书,决定对刘忠林故意杀人案再审。重庆晨报-上游新闻记者曲鸿瑞 摄
女邻居被害,单身青年邻居成了嫌犯
刘忠林的家在吉林省东辽县凌云乡会民村,家中并不富裕。
案发前,患精神病的母亲走失,父亲随后病逝。刘忠林和哥哥两个人相依为命。
刘忠林有些木讷,不善言辞。
“他有点虎了吧唧(东北方言:脑瓜不太灵光)。”刘忠林的姐夫王贵贞称,刘忠林脑子转的慢,但是为人没有一点毛病。
根据案件卷宗显示,同村的郑殿荣失踪发生在1989年8月8日晚8点,其聋哑侄女郑春梅目击了绑架过程。作为郑殿荣失踪时的唯一目击者,郑春梅最初的证言称,是两个蒙面人将郑殿荣绑走了。
“郑殿荣失踪后,我还帮着上山去找了两天呢。”刘忠林告诉重庆晨报-上游新闻记者,甚至找人时的午餐和晚饭都是在郑家吃的,“但是最后没找到郑殿荣。”
一年多后的1990年9月28日,凌云乡村民在耕地中发现郑殿荣尸体。吉林省东辽县公安局在对郑殿荣尸检时发现未婚的郑殿荣怀有身孕,遂将嫌疑人锁定为与郑殿荣有恋爱关系的人,并以此为由排除了郑殿荣被绑架失踪的情况。
“我们家离郑家不远,可是我们俩连手都没牵过,就是普通的邻居关系。”刘忠林表示,自己家后院就是郑家,距离有200多米。但是所谓的恋爱关系,却无从说起。
不过,因郑殿荣生前常去刘忠林家听录音机,刘忠林疑似与郑某某有恋爱关系。
1990年10月29日刘忠林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东辽县公安局拘传。
疑遭刑讯逼供,身陷命案被判死缓
卷宗显示,刘忠林的公诉极不稳定。
刘忠林在到案后的第一次讯问中否定自己杀害了郑某某,“不清楚,啥也不知道”。
第二天再次审讯刘忠林的时候,警方第一个问题就是,“昨晚你交代了罪行,今天再听一下你的认罪态度。”该笔录中,刘忠林承认与郑殿荣处对象,多次发生性关系,致其怀孕,担心郑家人找自己算账,于是起意杀人。
不过,重庆晨报-上游新闻记者从卷宗发现,刘忠林的供词自相矛盾。有时说在路上绑架了郑殿荣,有时又说是把她叫到了玉米地里拽走的,有时又称绑架后第三天在山上打死的,还说过带走郑殿荣当天晚上,就把她逼到地里打死了。
1991年1月,辽源市检察院以“证据不足”和“被告人口供不稳”将该案退回东辽县公安局。
警方补侦阶段,刘忠林两次被提审,第一次他翻供,第二次又认罪。
6月21日,辽源中院不公开审理此案。刘忠林再次当庭翻供,否认绑架杀人。
“以前在公安机关被打,我才承认杀人,‘是编的’。”刘忠林称自己所说的话,没有被法院采纳。
1994年7月11日辽源市中院判决刘忠林构成故意杀人罪,并以“鉴于本案具体情节,可以从轻判处”为由判处刘忠林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自此刘忠林开始了长达25年的牢狱生活。
一审宣判期间,刘忠林曾口头上称自己要上述,却因担心加重判刑放弃了。随后,案件报送吉林省高院核准。
“从一审开庭,到后来报送吉林省高院,我一直都没有辩护律师。”刘忠林称,自己是2008年才在姐夫王贵贞的帮助下聘请了律师。“后来,还换了个律师给我手脚拍了照,当做证据。”
刘忠林还表示,整个案件过程也没有指认的过程。“警察抓了我,也没领我指认过现场。等我再回村子,都是我刑满释放之后了。我也没指认过作案工具。开庭时也没看见证人和证物。”
1995年8月8日,吉林省高院裁定维持一审判决,核准死缓。刘忠林从看守所转入监狱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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