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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六成受访者认为明星应与代言产品荣辱与共

发稿时间:2016-04-22 11:28:00 来源: 中国青年报 中国青年网 我要评论

  近些年,不断有明星代言的产品被曝光出问题,陷入“代言门”的明星并不少见。公众也就“明星该不该负责”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上周,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问卷网,对2002人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58.5%的受访者表示明星代言通常会影响自己购买产品的选择。63.2%的受访者认为明星代言就是与产品捆绑,荣辱与共。67.2%的受访者建议明星应持审慎态度,为公众和自身负责。

  58.5%受访者表示明星代言会影响购买选择

  刚退休的天津市民王华(化名)表示,现在的商品铺天盖地,总出现假冒伪劣产品问题,促使她购买产品时除了看产品介绍,更信赖央视广告以及具备高威望、好口碑的明星代言人。

  北京某高校大二学生樊佳颖坦言,自己和好朋友去商场买东西时,基本都是在同类商品中挑“偶像”代言的,“尤其是零食,像我特别喜欢鹿晗,看到他代言的食品心情会非常好。”

  调查显示,58.5%的受访者表示明星代言通常都会影响自己购买产品的选择。其中,13.1%的受访者表示“完全受影响”。18.9%的受访者表示情况一般。表示“偶尔会影响”和“几乎不会影响”的受访者分别占14.1%和8.5%。

  近几年,不少明星都曾因代言产品出现各种问题而身陷“代言门”。那么,明星到底该不该为代言产品负责?76.7%的受访者认为明星应该负责,因为明星效应对消费者有影响。14.2%的受访者认为明星不应该负责,因为产品出了问题责任在企业。9.1%的受访者表示不好说。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认为,明星代言既不是艺术活动也不是文艺活动,而是严肃的法律活动。当他们参与广告的时候,作为广告代言人,其作用是为商品、服务作证明、推荐,也就是商品和服务的推荐人、证明人,要对其一言一行负责。“虚假广告活动直接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这个闸门一旦打开,紧接着选择权也沦陷,如消费者购买汽车,通常购置一辆后短时间就不再考虑第二辆。继而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也受侵害,买的是物无所值的商品或服务。”

  63.2%受访者认为明星应与代言产品荣辱与共

  王华认为,明星代言了产品,就该对产品各方面有把握才推荐给公众,该为产品出现的问题负相关责任。樊佳颖则认为,商家就是利用明星的名气为产品做推销,而生产企业才是“制造者”,与明星无关。

  那么,广大网友是如何看待明星代言的呢?数据表明,63.2%的受访者认为明星应该与代言产品捆绑,二者荣辱与共。53.1%的受访者表示明星代言产品的权利与义务应对等。42.2%的受访者则表示明星代言主要是为了宣传,提升品牌知名度而已。

原标题:超六成受访者认为明星应与代言产品荣辱与共
责任编辑: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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