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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汝坤“狱友”:陶汝坤在少管所算是一个小霸王

发稿时间:2016-03-26 00:52:00 来源: 新京报-剥洋葱people 中国青年网 我要评论

  对话人物:

  周岩,合肥“毁容案”少女。2011年9月,因为情感问题,16岁的周岩被同学陶汝坤当头浇下打火机油后点燃,烧伤面积超过30%,一只耳朵烧没了。

  2012年5月10日,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陶汝坤十二年零一个月有期徒刑。陶汝坤的父母在政府部门工作。“花季少女被官二代同学毁容”,是当年全社会关注的焦点。

2016年2月28日,周岩在广化寺。新京报记者彭子洋 摄

  3月22日下午4时许,合肥“少女毁容案”民事赔偿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宣判,陶家赔偿周岩180余万元。

  去年5月,法院一审判决陶家赔偿172万元,双方均提起上诉。

  这起官司历时5年。“希望我以后再上新闻的时候,不是谈以前烧伤的事情。人应该向前看,我希望以后新闻中的我,是考上了大学的周岩,是创业成功的周岩。”她和剥洋葱说。

  “宣判后,我晕倒了”

  剥洋葱:宣判时是什么情况?

  周岩:当天下午4点40分宣判,法官把判决书读了一遍,十几分钟就结束了。原告这边是我和律师,被告席上一个人都没有,陶家人和他们的律师都没去。

  剥洋葱:历时5年,等到宣判结果,你当时什么心情?

  周岩:我的诉求是赔偿400多万,最后只判了180万,和上次比就多了不到10万,我挺失望的。

  出来后,我想着以后的治疗费用,情绪波动比较大,就晕倒了。被120拖去急救。当时爸妈也手忙脚乱的,判决书都搞丢了。

责任编辑:周学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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