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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检察机关劝返“红通”人员王海鹏回国投案

发稿时间:2016-03-25 19:49:07 来源: 新华网 中国青年网 我要评论

  新华社广州3月25日电(记者詹奕嘉)广东省人民检察院25日下午发布信息称,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办公室统筹协调下,经广东检察机关办案人员劝返,涉嫌向深圳市政协原副主席黄志光行贿的王海鹏25日从美国纽约乘机回国投案,成为广东又一到案的“红通”人员。

  王海鹏是汕头市汇信沥青混合料公司实际控制人。2011年2月,广东省纪委发布信息称,曾任汕头市委书记的黄志光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2011年,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反贪部门在办理黄志光案中发现,2007年至2011年,王海鹏为承揽广东省汕头市市政路沥青铺设工程等事项,多次向时任汕头市委书记的黄志光、汕头市公路局原局长李建忠贿送财物。

  黄志光案发后,为逃避调查,王海鹏当年经香港潜逃往美国。2011年5月19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对王海鹏立案侦查。2013年4月,王海鹏被列为“红通”人员。

  2014年11月,王海鹏通过亲属与办案人员联系,表达回国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的意愿,并通过电话向办案人员反映其刚做完手术、身体需要恢复、希望处理完在美的个人债务问题后回国投案。

  2016年初,王海鹏通过律师向检察机关递交申请书,向检察机关承诺在2016年3月20日前后回国投案。

  据广东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2015年以来,广东检察机关大力开展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对潜逃的职务犯罪嫌疑人逐人、逐案建立信息库,通过网上通缉、国际司法合作、敦促自首等方式追捕、劝返在逃人员142人,其中从境外追逃19人,此次王海鹏被劝返回国投案,再次彰显追逃追赃工作的影响力和震慑力。

原标题:广东检察机关劝返“红通”人员王海鹏回国投案
责任编辑:hn_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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