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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遭群殴 被人打晕后遭凉水泼醒接着打

发稿时间:2016-03-05 13:41:00 来源: 深圳晚报 中国青年网 我要评论

高中生遭群殴

  " 我们希望公安部门和学校公平公正处理此事,给我们一个交代。" 爸爸罗先生说。

  打晕后被凉水泼醒

  " 他们(打人者)有六七个,是高二的,但我不认识他们。" 罗田凯告诉记者。为什么会被打?罗田凯唯一能想得到的原因是,前天上午在上楼的时候,他跟对方其中一个不小心撞了一下,但双方都没有摔倒。

  吃完中午饭 1 点左右,突然有一个高二学生告诉罗田凯," 在 602 宿舍有人找你 "。尽管不知道什么事,但罗田凯还是去了,进去之后就被六七个大个子围住群殴。通知罗田凯的那个高二学生也参与了殴打。" 有一个抓着我的头往床边撞,后来我就晕过去了。" 但一切并未就此停止。

  据罗田凯回忆,后来他被人用凉水泼醒接着打。最后,对方威胁罗田凯说,如果敢告诉学校或者家长会被打的更惨。他们命令罗田凯把脸上的血迹洗干净。随后,罗田凯被允许回到自己的宿舍。

  " 左眼只能看到一点白光,浑身都痛。" 罗田凯通过电话告诉了爸爸自己被打。罗先生赶紧从惠州赶到学校,同时让儿子立刻报警。

  一个多小时后,当罗先生赶到学校后,被告知警察已经来过了。" 学校表示会妥善处理。" 罗先生告诉记者,但他坚持要报警," 看到孩子被打成那个样子,校方还希望内部解决。"

  罗先生拨打报警电话,宝安区公安分局东方派出所的民警再次赶来。罗先生要求现在就抓人,随后,有四名打人者被警方带走。

  派出所内差点被打

  其中一个打人者的家长随后也到了派出所,让罗先生觉得不可思议的是,其中一个家长还要打他但被拦住了。在罗先生拍摄的一段视频里可以看到,在做笔录前,几个打人者和家长都在一个屋子里。" 难道做笔录不用分开的吗?家长和学生怎么能都在一起?他们串供怎么办?" 罗先生当场提出了抗议。视频里,一位家长反问罗先生 " 你是干嘛的?",接着对方就要冲过来。但被周围的人拦下了。

  3 月 2 日,警方出具了一份结果为 " 轻微伤 " 的伤情鉴定。但罗先生觉得这个鉴定 " 太草率 " 了。据罗先生说,当时全面的诊断结果还没有出来,例如部分腰椎间盘轻度突出和颈椎盘膨出。记者从主治医生处了解到,眼部的伤情究竟是颅内神经所致还是视觉中枢神经受损导致,还需进一步检查。

  此外,罗先生说告诉记者,3 月 3 日晚上,打人者已经被校方和家长保释了,这让罗先生感到不可思议,看着自己的孩子躺在病床上,打人者却安然回了家," 这符合办案要求吗?"

  随后,记者致电负责此案的东方派出所周负责人," 我们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来处理的,根据初步伤情鉴定轻微伤的结果,罗先生有异议,所以我们等第二次验伤结果出来之后再做处理。" 对于罗先生担心以后抓不到人的问题,周负责人表示学校和家长都有担保 , 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关于打人原因,周负责人表示经过调查取证,证实是因为双方发生了 " 口角 "。但具体细节需要记者发函经相关部门同意后才可以了解。

  律师:这是典型的校园暴力事件

  打人事件发生后,有两位家长来探望过罗田凯并表示了歉意。其中一位陈先生告诉记者,已经对孩子进行教育,他们会全力配合警方调查。但是其他几位家长均没有露面。

  宝安松岗中学高一年级负责人吴老师称,绝没有劝家长私了一事," 现在我们希望孩子能够尽快恢复,其他情况以派出所为准。"

  广东硕法律师事务所律师郑伟认为,这是一起典型的校园暴力事件。行为人是在校高中二年级的学生,一般而言已经年满 16 周岁,满足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要件。

  郑律师表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行为人的故意伤害行为给受害人造成轻微伤的,可能承担行政责任(行政拘留);但行为人的故意伤害行为给受害人造成轻伤以上的,就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在本案中,公安机关在做笔录时应当对所有共同行为人分别询问,防止共同行为人串供。

  对于校园暴力事件,郑律师说:" 这种事件的发生给受害人及其家人造成了极大的伤害,破坏了正常的教学秩序,同时这种行为也很容易构成犯罪,应当引起社会、学校、家长的足够重视。"

  对于此事,本报将继续关注。

原标题:高中生遭群殴 被人打晕后遭凉水泼醒接着打
责任编辑:杨晓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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