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广州2月25日电(记者毛一竹)25日,天津应大股份有限公司诉广州海关缉私局扣押财物纠纷案在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是该法院集中管辖广州市行政案件后开庭审理的第一起行政案件。院长田凤云担任审判长,敲响了第一槌。
2016年1月1日起,广铁中院和广州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开始集中管辖广州市行政案件。这意味着老百姓状告广东省、广州市及市辖区三级政府机关的案件,全部由广铁两级法院受理。
在25日的庭审上,原告天津应大股份有限公司诉称,该公司2010年8月委托案外人广州富临皮草有限公司提供裘皮原材料染色加工业务,交付水貂5834.5张、水貂腿褥子128张,但因富临公司涉及其他案件,广州海关缉私局下属的番禺海关缉私分局查封并扣押了富临公司的全部货物及资料,其中包括原告的货物。原告认为,被告的行政行为严重侵犯其合法财产权益,遂提起诉讼。
被告行政首长、广州海关缉私局副局长郑军出庭应诉。他认为,其下属番禺分局依法办理走私案件,是按照刑事诉讼法明确授权实施的刑事侦查行为,扣押货物的持有者是广州富临公司,不是本案原告,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不属于行政诉讼法的受案范围,且应该起诉其下属单位。
记者注意到,庭审历时一个半小时,庭审节奏紧凑、条理清晰。11点, 法庭在经过休庭合议后,审判长田凤云宣布继续开庭,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对公安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不属于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当庭宣判驳回原告天津应大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
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铁路法院管辖改革工作的通知》,确定广东省与北京、上海、江苏等7个省(市)在全国先期开展铁路运输法院管辖改革试点,破解这些难题。
“告区县政府,如果在本区县法院审理,老百姓容易产生合理怀疑,现在由铁路法院集中管辖,有利于排除干扰。”田凤云介绍,铁路两级法院“人、财、物”由省级统管,不受驻在地影响;在机构、人员和物质装备建设上有一定的基础,改革成本相对较低;长期以来形成跨省、跨市区划管辖的先天优势;也能减轻广州市两级法院办案压力,实现审判资源优化配置。
据广铁中院统计,从成立到25日,该法院立案1554件,其中一审案件822件,二审案215件,非诉案件517件,广铁一院一审案件首月立案超去年7成。
“从目前案件数量高速增长的态势来看,群众对铁路法院集中管辖行政案件有期待和信任。改革前期,甚至有部分当事人等到改革启动后再起诉。”田凤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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