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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出版记录须保存60日

发稿时间:2016-02-16 06:50:15 来源: 新华网 中国青年网 我要评论

  本报北京2月15日讯 记者万静 工信部今天对外公布《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将于今年3月10日起实施。规定要求,从事网络出版服务,必须取得《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同时对网络出版服务单位实行年度核验制度。

  该规定特别提到,网络游戏上网出版前,必须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审批。

  根据规定,网络出版服务单位应记录所出版作品的内容及其时间、网址或者域名,记录应当保存60日,并在国家有关部门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

原标题:作品出版记录须保存60日
责任编辑:hn_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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