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正在处理被挖断的道路之二——涵管暴露,并在路上植树,用树枝当道。
村民正在填被破坏的道路之一。
过年本来是合家团圆,欢天喜地的日子,然而家住四川苍溪县黄猫乡的反乡创业企业家(即:四川省黄猫垭农业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罗洪脸上却布满愁云。原来,他投资逾1000万修建的14.6公里快速通道(黄猫至木门)、及农业园区泥结石路面50公里,其中君寨七队(黄泥坎)段家院子到杨坝七队(小院子河)陈家大院的跨村道路被杨坝村六组村民张某先后3次挖断,每次均分别挖出两条深沟,至使该路段的交通被迫中断,为了一探究竟,记者决定12日到黄猫乡现场走访。
现场:2条深沟,导致该段道路交通中断,所有车辆无法通行
12日早上8时,记者一行从广元出发,驱车两小时来到现场,只见一条还散发着清香的泥土路沿着一座山盘旋而下又顺着另一座山盘旋而上。在经过向家林时,车辆突然停下,原来,在修好的路面上,一条深沟将道路隔断,上面还栽有溪木树,沟深近1米,有1米宽,车辆无法通行。
记者一行下车步行,向前约行走了30米左右,又一条深沟又摆在了眼前,这条沟比前面一条更深,埋在道路下方的排水涵管也都暴露在泥土之外,本来衔接在一起的两根涵管衔口处错开了一条10余厘米的口子,有明显被外力撬过的痕迹,路边的一轮泥土上也被种上了溪木树。两条沟之间间隔不到30米,车辆更是无法通行。
缘由:疑因村上补偿承诺未兑现,通组路的2条深沟分别被挖断3次
记者在现场恰逢正在现场恢复路面的该村队长向银山,记者表明希望能采访当事人,向银山便给张某的老公向某打电话联系,无奈,打电话多次均无人接听。记者一行赶到其家中,家里大门紧闭,所以未联系上当事人
据向银山介绍,向某家共4兄弟,当初分家时,自留山向某只分到了不到1亩的山林,修从君寨七队(黄泥坎)段家院子到杨坝七队(小院子河)陈家大院的跨村道恰好经过向某家的自留山,且占去了将近0.3亩的面积。
因向某是共产党员,又是乡村医生,他支持道路建设。但其妻张某认为,自家的自留山本来就少,做饭烤火柴也不够用,便不同意挖她家的山,在这种情况下,杨坝村村长石毅力便承诺:如果他在乡上要了钱的话就作为对他们家的补偿。张某听在耳里,也记在了心里。张某想,既然承诺了就得兑现,就要只要一个明确的说法,并多次去找村上兑现承诺,但每次去找后,都没有回音,于是张某便动了挖路的心思,先后于2015年的农历10月20日、冬月中旬、腊月25日将该路段(她家自留山的两边边界上)挖出了两条深沟,让过往车辆不能正常通行。
业主: 修路是老百姓受益,免费给他们修路,她为啥要毁
据介绍,君寨七队(黄泥坎)段家院子到杨坝七队(小院子河)陈家大院的跨村道路除了是连接园区,方便生产的作业道外,更是杨坝、南军两村经快速通道至木门上高速的必经之道,是改善黄猫交通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2015年初,经君寨七组和杨坝六组村民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委托四川省黄猫垭农业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垫资修建该条道路,同年10月份前,该路段全长约2.6公里、宽4.5米泥结石路面已全线贯通。
“我投入这么多钱回家修路,目的是为了让家乡的父老乡亲们走上干净的水泥路,产业发展到哪里,公路就修到哪里。路通了,老百姓的出行方便安全了,产业发展了,老百姓的腰包才鼓得起来。即使产业发展了,产出的东西运不出去,路不通也等于白搭。”罗洪说。“令人想不到的是,好心好意修路,改善他们的出行,结果他们还来挖路。第一次挖后,经乡、村、组各级协调,他们承诺不再破坏公路。结果出现第二次,后来又说协调好了。这现在现象还出现第三次,我都给整蒙了,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大众的利益,如果她再挖,公司只有上报派出所,走法律途径处理了。 ”
村民:行为不对,谁承诺找谁,不能拿公共设施来出气
“这种行为肯定不对。如果路是通过我家自留山,挖就是了,我祖祖辈辈住在这深山沟里,从来没走上过水泥路,这次如果不是罗洪拿钱来修路,我们这山下恐怕永远都走不上水泥路了。”正在这里恢复路面的杨坝村七组石宝刚告诉记者。“这路挖了三次,我们就恢复了3次。”
“这事一码归一码撒,赔偿不能和挖路混为一谈,承诺是村上给的就找村上,罗洪投资上千万给我们修路,大家应该感恩才对。因为受益的是我们,路修好了就属于公共设施,谁承诺找谁,不能拿公共设施来出气。”杨坝村六组背着一背兜柴正好路过这里,一提起挖路的事,他也认为不应该。
向银山告诉记者,这条路修通后,惠及到杨坝、南军两个村2000余人的出行难问题,从这里可直接到木门镇上高速到旺苍,恰好两村的亲戚多数是在木门及旺苍县城,路修好后非常方便。不光是改善当地群众的出行,还有今后的产业发展、新村建设等。老百姓经常说的一句话,想要富先修路的嘛。这条路沿途经过了40余户村民的自留山或自留地,除了她,没有任何人提过要赔偿的事儿。张某挖路,只想到了她个人的利益,从未思考过大家的利益,她这种行为没人赞成。
村支书:春节上班第一任务就是协调此事,给予资金或山林补偿
“农村妇女没啥见过世面,只知道做饭烤火的时候缺柴烧,自然就想起自己的自留山。虽然想法可以理解,但也应该顾全大局,有事找村上,不能损坏公共财物。”杨坝村村支部书记向锐告诉记者。“春节后上班第一件任务就是协调这事,但考虑他家自留山确实少,给做饭烤火带来困境。但最理想的解决办法就是要么协调解决一点自留山给他家,要么就给乡上汇报解决一定经费作为赔偿。”
律师:可以向公安局报案,涉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
就上述问题,记者咨询了四川力发律师事务所唐法广律师,他说:“这种情况可以向公安局报案,张某已涉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也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6条第1款的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了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当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