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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发涉恐线索举报“一级奖” 保安获奖5万元

发稿时间:2016-02-06 03:11:00 来源: 京华时报 中国青年网 我要评论

  京华时报讯(记者常鑫)今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正式实施。昨天,一名保安因举报重大涉恐线索并协助破案,被定为“一级线索”,接受了北京警方给予的人民币5万元奖励。据了解,这是迄今为止北京警方首次按照“一级线索”奖励举报群众。

  近日,北京110接一名保安员报警称,在西城区某饭店门口有人携带危险物品撬砸饭店大门。警方接报后迅速赶赴现场处置,很快将涉案嫌疑人张某某(男,47岁,河北省人)抓获,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经初步审查,张某某因个人纠纷原因,产生报复想法,准备实施极端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目前,该人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市公安局反恐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鉴于群众举报的情况涉及涉恐涉暴内容,为警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春节首都安全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有力支持,警方根据《反恐法》中关于对恐怖活动线索举报者进行奖励的规定,并结合《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实施群众举报涉恐涉暴线索奖励办法的通告》,对向公安机关举报的群众给予了人民币5万元的现金奖励。同时,西城公安分局也根据有关规定对举报群众进行了相应奖励。

  下一步,北京警方将按照“重奖、多奖、快奖”的原则,继续对举报涉恐涉暴线索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鼓励广大群众注意发现并及时举报恐怖活动嫌疑情况或者恐怖活动嫌疑人员,警民携手共筑首都反恐防恐钢铁长城,全力维护首都安全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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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涉恐线索

  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群众举报可予奖励

  《反恐法》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工作的义务,发现恐怖活动嫌疑或涉恐嫌疑人员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报告。对举报恐怖活动或协助防范、制止恐怖活动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在反恐工作中作出其他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北京市公安局群众举报涉恐涉暴线索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涉恐涉暴线索包括涉及组织、策划、实施或煽动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等情况的线索,以及相关可疑人、事、物、车等线索。相关线索的接收、评定、奖励等工作由北京市公安局统一负责。

  举报线索怎么奖

  北京分为3级线索最高可奖超4万元

  《办法》规定,涉恐涉暴线索分为3个等级,一级线索:为防范或侦破暴力恐怖事件发挥特别重大作用、贡献特别突出的线索。二级线索:为防范或侦破暴力恐怖事件发挥重大作用的线索。三级线索:为防范或侦破暴力恐怖事件发挥较大作用的线索。

  其中,一级线索奖励,原则上不低于40000元,并视发挥的实际效用确定最终奖励数额。二级线索奖励,原则上不低于20000元、不高于30000元,并视发挥的实际效用确定最终奖励数额。三级线索奖励,原则上不低于1000元、不高于10000元,并视发挥的实际效用确定最终奖励数额。

  奖励要注意什么

  因线索涉密不接受群众奖励情况咨询

  《办法》规定,群众举报线索符合奖励标准的,由市公安局通知举报人领取奖励;如未接到通知,即为举报线索未获采用,不予奖励;对匿名举报,无法核实身份的,不列入奖励范围。因线索处置环节属涉密内容,故不接受群众对奖励情况的咨询。

  举报人自接到奖励通知之日起30日内,凭本人有效证件或委托他人领取;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放弃。借举报之名实施诬告陷害他人,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谎报警情等行为的,追究法律责任。公安机关将保障举报人安全。未经举报人同意,在查证、宣传、奖励等工作中不得披露举报人信息。

原标题:北京首发涉恐线索举报“一级奖” 保安获奖5万元
责任编辑:逍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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