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天,围绕甘肃武威三名记者被抓的事,网上各种声音此起彼伏。
公开报道显示,1月7日和8日,《兰州晨报》《兰州晚报》《西部商报》驻甘肃武威市的3名记者“失联”;1月25日,这3人因涉嫌敲诈勒索罪,分别被批准逮捕。
28日晚,落款为“兰州晨报社”却没有公章的《致武威市凉州区委政法委的一封公开信》在网络空间疯转。公开信阐述报社了解到的情况,并表示,案情存在诸多疑点,当地公安或“钓鱼执法”。
随即,《重庆晨报》主办的“上游新闻”称兰州晨报负责人表示“公开信”属实。但很快,29日凌晨2点31分,兰州晨报社微博紧急声明,未曾在网络发表任何公开信。
为此事,凤凰网致电《兰州晨报》,两名工作人员均表示确实有“公开信”,但称自己是普通工作人员,对28日晚“公开信”及29日凌晨的否认微博具体情况并不清楚。
涉及此次事件的《兰州晨报》记者名为张永生,1月7日的罪名是涉嫌嫖娼而被拘;一周后的1月14日,以涉嫌敲诈勒索刑事拘留,25日则被批准逮捕。同一天,涉事的另两位记者已被取保候审。“公开信”透露,张永生于2000年5月应聘到该报工作至今,具有新闻记者证和从业资格证。
据记者了解,网上公布的这份“公开信”主要质疑的内容是:
警方1月14日给兰州晨报通报说,张是在洗浴城涉嫌嫖娼被抓的;当地宣传部门给省上有关部门汇报时说,张是警方在办案过程中发现违法线索被抓的,主要违法事实是:“利用记者的特殊身份,借舆论监督之名,以报道热点敏感事件或掌握的新闻线索为要挟,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武威日报在1月19日的通报中说,张说自己是当地警方在治安大清查中因违法被抓的;据家属转述辩护律师的说法,张说自己是在西关大街上被抓的。被抓的原因如此之多,究竟哪一个才是真的、准确的?
同时,该“公开信”还表示:
案发之前,张永生在当地从事正常的新闻报道,但其报道内容,被当地有关部门视为“负面报道”受到不同程度的阻挠和威胁。据张永生自己讲,凉州区公安局主要负责人曾致电张永生,要求其删除网上的有关凉州区原副区长受贿被公开审判的报道,张永生明确回答自己做不到。
这份“公开信”发布之后,舆论哗然,有人质疑执法的正当性,有人质疑执法方式的合理性,有人质疑报社的权威性和真实性,有人甚至积极转发武威市领导同志的联系方式以求正面回应……
在真相不明的情况下,对于这份公开信的内容,咱们也不宜过早就下结论。不能说,你是记者,你曾经做过舆论监督类的报道,你就不会犯错误。倘若真坐实了敲诈勒索罪,那该案进入刑事诉讼程序很正常,被抓3人即便拥有记者身份,也应被依法处理。而是否真正违法犯罪,应由法院“定夺”,旁人也不必急着挥舞舆论之鞭,去影响司法判案。
但是,要想让公众少些猜测,少些议论,还是需要相关部门及时还原完整的信息链。比如,在哪个地方嫖娼?在哪里敲诈?谁敲诈?敲诈了多少等等。唯有此,才能让舆论回归平静,政府部门才能主动,才能让真相浇灭流言。
“密切关注”“中立调查”,甘肃记协的态度和新闻界的期待,代表了不少人的声音,也给了武威市相关部门相当的容忍度和澄清空间。在真相调查和公布之前,任何猜测都有“搅局”之嫌,同时,任何流出的细节都足以引发想象。舆论审判不能为记者和政府的任何一方洗白,但是,舆论关切正是在呼唤一个“真实”。请有关政府部门牢记,“要真相,不要想象”,才能让舆情归于平静。
30日晚11时55分,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根据省委政法委要求,由省检察院对“武威记者涉嫌敲诈勒索被捕案”进行审查,省检察院已派出工作组赴武威开展工作,审查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我们期待,这份结果早日出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