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24日讯 记者葛晓阳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改革完善国家司法考试制度、深化监狱制度改革、完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2015年,全国司法行政机关坚持把改革作为司法行政发展的根本动力,努力提高司法行政执法执业公信力。
深化律师制度改革,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对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加强律师执业的规范和管理、发挥律师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职能作用作出全面部署。会同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制定出台《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修订《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推动建立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加强律师执业的规范和管理。会同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制定出台相关规定,规范律师与司法人员交往行为。
完善法律援助制度,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对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提高法律援助质量提高法律援助保障能力提出明确要求。会同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建立法律援助参与死刑复核案件办理工作机制,研究制定推进律师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和开展法律援助参与申诉案件代理工作试点的方案。
改革完善国家司法考试制度,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对将国家司法考试制度调整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作出全面部署;年度国家司法考试组织实施工作平稳顺利有序有效。
深化监狱制度改革,会同最高检、民政部制定出台《监狱罪犯死亡处理规定》,进一步规范罪犯死亡处理工作。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狱务公开的意见》,全面深化狱务公开工作。
完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会同最高法、最高检和环保部推动将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纳入司法鉴定统一登记管理范围,建立完善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相衔接运行机制,统一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加强司法鉴定监督管理,司法鉴定投诉量和行政复议量大幅下降。
推进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分别会同最高检、最高法制定下发改革方案,认真做好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积极推进社区矫正立法、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立法、监狱法修改,推进司法行政机关信访工作改革,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