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
我国拟对表彰奖励工作立法外国人可获"劳模"

欢迎订阅手机青年报,移动用户发送qnb到10658000,每天资费不到一角钱。

http://www.youth.cn   2010-01-07 09:27:00 中国青年网

·女孩新年许愿爸爸永远生病愿望雷人引关注
·两部华语电影不满展映藏独纪录片退出电影节
·20位明星遭遇海归性爱视频敲诈嫌疑人被公诉
·世界最好工作得主获高薪续约感叹其实很累
·汉王科技与苹果和解 “I-phone”商标已转让
·西班牙官网现憨豆先生只因首相明星脸
·河南首次公布终生禁驾名单79人将被终生禁驾
·强生公司女继承人凯西离奇暴毙公寓()

 

  昨天,国务院法制办就《表彰奖励工作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外国人,可以参照本条例给予表彰奖励。

  征求意见稿规定,有突出贡献的个人或者集体,可授予“全国劳动模范”和“全国先进集体”。每五年评选一次。对在处置突发事件、完成重大专项任务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国务院可以及时给予表彰奖励。对符合条件的已故人员,国务院可以给予追授表彰奖励。

  对获得国务院表彰奖励的个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在政治、工作、生活等方面给予关心和帮助。伪造贡献或者采用其他手段骗取国务院表彰奖励的,由国务院决定撤销其表彰奖励。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10年1月12日前,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有下列突出贡献之一的个人或者集体,可授予“全国劳动模范”和“全国先进集体”

  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在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弘扬中华文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在维护社会安定团结,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在节约资源能源,保护生态环境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在推动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保卫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在推动祖国统一,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保卫国家安全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马上就访

  新规展现中国国际化形象


  征求意见稿还特别提到,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外国人,可以参照本条例给予表彰奖励。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表示,现在越来越多的外国人到中国工作,还有很多外籍华人也回到祖国做贡献,这些教授、专家学者都为中国的建设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应该给予奖励和荣誉。“这条规定也展现了中国的国际化形象。”汪玉凯说。 (记者郭爱娣)

编辑: 李婕 来源: 人民网-《京华时报》

我要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