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图片|评论|共青团|温暖的BaoBao|青年之声|青春励志|青年电视|中青校园|中青看点|教育|文化|军事|体育|财经|娱乐|第一书记网|地方|游戏|汽车
首页>>新闻 > 教育 >>  正文

北京:评卷人员不得擅自使用“参与评卷工作身份”参加任何与考试评卷有关的培训、辅导、讲座等

发稿时间:2021-06-16 18:51:00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作者:樊未晨 中国青年网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6月16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樊未晨)今天,北京市举办2021年高考阅卷媒体开放日活动,北京教育考试院副院长李鸿江特别提出,北京市严格了评卷纪律,要求参加评卷的全体工作人员不得擅自使用“参与评卷工作身份”参加和从事社会活动;不得擅自参加、参与任何形式的与考试评卷有关的培训、辅导、讲座等活动。

  具体要求共涉及四个方面。

  首先,参加评卷的全体工作人员要签订《高考评卷工作人员安全保密协议书》,严格遵守高考评卷工作要求。

  其次,评卷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评卷教师和评卷工作人员出入时要接受严格检查,禁止将纸质工作资料和电子设备带出评卷现场,禁止将手机、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等设备带入评卷场所,禁止记录考生作答情况并将考生做答情况外传,禁止私自查看评卷数据和考生成绩;工作时间不会客,不打电话,不进行与评卷工作无关的其他活动。

  再次,评卷工作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未经授权,评卷点、评卷教师及工作人员不得发布评卷相关信息。

  最后,未经北京教育考试院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参与评卷工作身份”参加和从事社会活动;不得擅自使用答卷内容、评卷信息等参加和从事社会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如出版、发表、接受采访等)擅自发布与考试评卷有关的内容和信息;不得擅自参加、参与任何形式的与考试评卷有关的培训、辅导、讲座等活动。

  李鸿江指出,评卷点有权辞退在评卷工作中不遵守纪律或不能胜任评卷工作的人员。如在评卷过程中发现评卷教师有违规、违纪行为,北京市高考评卷工作组将立即停止其评卷工作,通报所在单位,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责任编辑:任洁
 
相关新闻
加载更多新闻
热门排行
热 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