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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新学年实行

发稿时间:2017-02-17 09:05:11 来源: 北京日报 中国青年网

  时隔12年,教育部重新修订《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自今年9月1日新学年起实施。新规共7章68条,将对3000多万在校大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产生重要影响。新规的多项条款保护学生权益,鼓励学生创新,明确学生入学后可休学创业,各高校可为休学创业学生单独规定最长学习年限。

  为休学创业定制学习年限 创新成果可折算学分

  新规开篇,就将“获得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纳入学生权利范畴,并为支持学生创新创业开辟多条“绿色通道”。

  依据新规,大学新生就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开展创新创业实践,入学后也可以申请休学开展创业。对休学创业的学生,学校还可单独规定最长学习年限,并简化休学批准程序,突出对学生创新思维、创业精神和创新创业实践能力的培养。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校应当优先考虑。教育部表示,此举意在降低学生创业的机会成本,让学生在自主创业方面有更大的选择空间。

  此外,新规规定学校应当鼓励、支持和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活动,可以建立创新创业档案、设置创新创业学分。

  专家解读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马怀德:高校探索创新创业折算学分制度,是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口号的积极响应。高校建立弹性学制,允许在校学生休学创业,为有志于早日创业的学生免去了后顾之忧。学生休学创业,进可以为事业拼搏奋斗,退可以回校继续学业,日后再择他业。允许在校学生创业,也可以有效缓解就业压力。

  新规还设置了休学创业复学学生转专业制度,有助于将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灵活结合,满足学生对教育选择个性化、多样化需求。

  学分不因退学而废 允许学生分段完成学业

  新规明确,学生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可申请辅修校内其他专业,或者选修其他专业课程;也可申请跨校辅修专业或者修读课程;还可以参加学校认可的开放式网络课程学习。学生修读的课程成绩(学分),学校审核同意后,予以承认。

  今后,即使遇到休学、退学、开除学籍等境况,学生修习的学分也不会“半途而废”。新规人性化地规定,学生因退学等情况中止学业,其在校学习期间所修课程及已获得学分,应当予以记录。学生重新参加入学考试、符合录取条件,再次入学的,其已获得学分,经录取学校认定,可以予以承认。

  新规鼓励学校开展社会实践、创新创业、在线课程的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制度建设。学校应实施弹性学制,允许学生分段完成学业。

  新规还明确,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可以申请转专业;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转专业。

责任编辑:千帆批量_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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