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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教师被判39年后“受害女生”为其喊冤

发稿时间:2016-07-25 08:26:00 来源: 法制晚报 作者:张恩杰 朱顺忠 中国青年网 我要评论

  法制晚报讯(记者 张恩杰)因粗心大意误将两名女学生反锁入自己宿舍内,湖南省某中学教师李飞武1977年被宜章县法院,以奸污女学生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自认含冤在身的李飞武不服法院判决,服刑期间不断申诉,最终被法院宣告无罪,当年“受害女生”如今也为李飞武喊冤以证其“清白”。因误判,李飞武错过了高考,人生轨迹就此改变,至今教师公职身份未能恢复。

  一桩冤案 老教师纠结39年

  7月中旬的一个下午,法制晚报记者在宜章县迎春镇鹧鸪坪村见到了现年69岁的李飞武。他满头华发,面容憔悴地躺在竹椅上,吹着风扇,听着外面一阵紧似一阵的知了声。

  他用沙哑的声音与记者交谈着,谈上片刻,他便鞠着身子咳嗽成一团,随即闭眼歇一会儿再继续谈。他说2010年6月在广州帮大儿子照看鞋厂生意时,咳嗽咯血,被华侨医院诊断为中期肺癌,花费了13万元做了手术,将左肺叶全部摘除,接着又化疗半个月才出院。

  

李飞武向记者摊开了39年前的判决书摄/张恩杰

  

1986年宜章县人民法院改判李飞武无罪

  “当时从手术台上下来,麻醉过后意识清醒的那一刻,我对前来探望我的迎春中学老师说,感谢老天爷,让我又重新活了下来,指控我奸污学生改判无罪的案子已经得到平反,但是却恢复不了公职及退休待遇,我死不瞑目。”李飞武眼含泪水说道。

  记者看到,他的桌子上摆放着两份宜章县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其中一份颜色发黄,页面边角残损不堪,颇显陈旧,落款日期为1977年6月23日。内容显示,“李犯飞武生活腐化堕落,利用教师职权,以教学关系,经常引诱女学生到房上打扑克,并在深夜将课堂上没收的学生抄写的《少女之心》坏书向女学生传播,腐蚀毒害青少年学生。”

  此判决书还特别强调,“李犯多次引诱学生罗××(18岁),李××(17岁)到自己房里,进行猥亵侮辱奸污,摧残了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群众议愤很大。”

  判决书还称,以上所述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有受害人的控告证据,经调查事实确凿,审理中被告人亦已供认。本院为严肃国家法纪纯洁教师队伍,依法判处李犯飞武有期徒刑七年。

  粗心大意 俩女生被反锁老师宿舍

  对于上述判决书上的犯罪情节指控,李飞武称自己是被冤枉的,他告诉记者:“当时两个校领导闹矛盾,将我牵扯了进去,后来对我比较好的那位领导被调到其他学校去,而对我不太好的这位校领导则留任,与其他老师合伙排挤我……”

  1976年6月下旬,李飞武在其执教的高四班(毕业班)里发现有学生传阅禁书《少女之心》,(注,《少女之心》,又名《曼娜回忆录》,讲述的是主人公曼娜和表哥少华、同学林涛之间的三角恋情,自70年代起开始在民间传播,当时被认为是“淫秽小说”成为禁书),他当时查抄了手抄本,放在他的办公桌抽屉里。趁他上课时,高六班学生罗某川偷看了此手抄本。被李飞武下课后发现,并严厉批评了她。

  紧接着,罗某川、李某桃两名毕业生因留校参加劳动,借住在李飞武的教职工宿舍内,7月22日凌晨,李飞武要去学校附近的水库赶工,故在21日晚返回自己的宿舍,并要求罗某川、李某桃到其他地方去住。

  “当时我很瞌睡,就先躺在床上睡到凌晨5点起来去大津水库。而当我做工回来后,却发现罗某川、李某桃被校领导关押审讯。原来她们俩昨晚并没有离开我的宿舍,而是趴在桌子上睡着了。而我凌晨摸黑出去时,将门反锁,这才导致她们滞留屋内,天亮后被校领导发现。”李飞武如此回忆道。

原标题:男教师被判39年后“受害女生”为其喊冤
责任编辑:吴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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