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图片|评论|共青团|青年之声|青春励志|青年电视|中青看点|教育|文化|军事|体育|财经|娱乐|第一书记网|地方|游戏|汽车
山东警方:所谓"抢孩子"事件系群众口角被误读

发稿时间:2016-06-10 07:34:00 来源: 齐鲁网 中国青年网 我要评论

  9日下午,济宁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向齐鲁网记者通报了“关于兖州所谓‘抢孩子事件’”的初步调查情况通报。

  济宁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在9日下午的通报中称,“2016年6月8日晚,兖州区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兖州区和馨家园西区发生一起抢夺儿童事件。经民警初步调查,这是一起群众间因误会发生口角并引起围观的事件,当事人李慧芳被误认为是贩卖儿童的犯罪嫌疑人。”

  通报称,经向当事人赵某某、伊某某以及现场群众了解的初步情况如下:事发当晚,龙桥二区居民赵某某和其女儿伊某某带着两个孩子出来玩,因为担心孩子乱跑引发安全事故,伊某某对孩子有打骂行为,恰好被正在附近的李慧芳看到,李慧芳劝阻伊某某打骂孩子,在此过程中李慧芳与伊某某和赵某某产生口角和肢体碰撞,从而引发群众围观。随后赵某某和伊某某带着孩子离开。

  通报否认了“抢孩子”。齐鲁网记者在通报中了解到,“李慧芳被误认为是‘抢夺孩子的人贩子’而被围殴致伤。此外,混乱过程中,现场还有一名当地居民冯英超被误认为‘人贩子’同伙被围殴致伤。”

  通报称,由于围观群众情绪激动,出警民警将李慧芳和冯英超带出时遭遇围堵,两辆警车被推翻。增援警力到达后,两人在出警民警的保护下被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凌晨1时许,现场平息。

  通报中还表示,关于网民关切的警察出警缓慢的反映,济宁警方目前已经成立专门调查组,一经查明,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齐鲁网记者也将继续关注。

原标题:山东警方:所谓“抢孩子”事件系群众口角被误读
责任编辑:邹畅
返回首页>>

扫描二维码进入

“青年之声”微信

扫描二维码进入

中国青年网微博

扫描二维码进入

"畅想星声"全国大学生

网络歌唱大赛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