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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专业、计划及学费标准
2016年我校艺术类“产品设计”专业面向陕西、河南、山西、山东四省计划招生20名。具体分省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学费:按照国家和陕西省有关收费标准执行,9900元/年。
二、报考条件
1. 符合2016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考试报名条件;
2. 生源地组织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的,考生统考或联考成绩合格;
3. 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和艺术修养,无色弱、色盲,身体健康考生。
三、报考程序
1. 面向陕西、河南、山西、山东招生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美术类统考或联考,我校不再单独组织校考。
2.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在户口所在地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四、录取原则
陕西、河南、山西、山东考生按照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考生专业课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当地艺术类本科合格线,符合上述条件考生:
陕西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普通理科本科第二批次线下10分(含10分)以上、普通文科本科第二批次下20分(含20分)以上,分文理科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河南、山西、山东考生分文理科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
在实施过程中,如果有与教育部、各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各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