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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实施!雄安新区发布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

发稿时间:2026-09-29 17:11:00 作者:姜文山 来源: 中国青年网

  中国青年网讯(记者 姜文山)记者从9月29日雄安新区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雄安新区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将于2026年10月1日正式实施。该制度先行覆盖单位职工、退休人员、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等人群,2027年底前启动未就业城乡居民参保工作,2028年实现职工和居民群体全覆盖。作为社会保险“第六险”,长期护理保险主要为因年老、疾病、伤残造成长期失能的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保障,切实减轻失能人员家庭经济与照护负担,同时带动护理服务、健康养老相关产业发展,实现民生改善与产业发展良性互动。 

  制度设计立足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集中承载地定位,对标北京完善保障政策。新区在基本长期护理保险基础上,鼓励群众参保商业长护险,构建“基本 + 商业”差异化保障模式,力争长护保障待遇不低于北京水平。长护险征缴参照医保缴费基数,执行国家、省统一费率政策。在职职工筹资费率0.3%,单位、个人各承担0.15%;企业缴费部分通过调整基本医保费率征缴,个人缴费从医保个人账户扣缴,不额外增加企业负担,职工实发工资保持不变。城乡居民起步阶段执行0.15%减半费率,自2027年第四季度开始征缴,计划5年内逐步过渡至0.3%。 

  在待遇保障方面,雄安新区长护险在保障对象、评估标准、缴费费率、服务项目等与国家政策保持一致,并参考先进地区适度提高待遇。居家护理按照重度失能等级划分,Ⅰ级每月最高24 小时、Ⅱ级每月最高30 小时、Ⅲ级每月最高36 小时,基金支付限额每小时50元;机构护理实行床日定额支付,重度失能Ⅰ级、Ⅱ级、Ⅲ级分别为每日40 元、50 元、60 元。 

  该保险待遇不设置起付线,2026 年职工参保人员基金支付比例暂为70%;2028 年居民参保人员支付比例暂为35%,后续随筹资费率提升逐步过渡至50% 左右。选择居家、社区护理服务,支付比例可再提高5个百分点,叠加连续参保激励,职工报销比例最高可达75%,居民最高可达42%。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不超过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重度失能Ⅲ级人员年度报销上限21600 元,Ⅱ级18000 元,Ⅰ级14400 元。 

  基金管理上严守安全底线,长护险基金参照现行社保基金制度管理,实行单独建账、单独管理、专款专用,纳入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落实预算绩效管理,明确财政补助资金全流程监管要求。新区已确定中国人保、中国人寿、太平洋保险3家经办机构;确定 7 家机构护理服务机构,3 家居家护理服务机构;布局70 余家医保便民网点,提供帮办代办、政策咨询服务。 

  据介绍,雄安新区承担多元筹资、多元保障等6项国家长护险改革任务,同步自主推出服务承接疏解、减轻企业负担等9项创新举措。多元筹资层面,支持残联、工会、妇联、红十字会以及通讯、金融等单位,通过慈善帮扶、公益捐赠、帮扶项目资产收益等方式,对特定人群予以参保资助,保障低收入群体应保尽保。 

  在业务办理上,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含)以上人员,本人或监护人可以申请失能等级评估。群众既可以通过“河北智慧医保”小程序长护险专区线上办理,也可前往新区及三县医保经办大厅线下提交申请,评估认定为重度失能后,即可享受对应护理与报销待遇。护理项目执行国家、河北省统一目录,包含20 项生活照护、16 项医疗护理项目,参保人可自主选择居家或者机构护理,新区引入京津优质护理资源开展居家护理服务。 

责任编辑:张亦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