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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法修订草案将三审 拟规定医保基金管理听取医院、药企、专家和患者意见

发稿时间:2026-08-21 12:59:00 作者:刘言 来源: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8月21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刘言)医保基金的使用将更加科学、民主。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将于8月25日至28日在北京举行。届时,医疗保障法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以下简称“草案三审稿”)将提请大会审议。今天,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黄海华在记者会上表示,草案三审稿根据有关改革精神和实践做法,规定国务院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在组织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组织开展循证医学和经济性评价时,除了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外,还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听取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相关企业、专家和参保人员的意见,增强相关工作的科学性、民主性。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黄海华在记者会上。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刘言/摄

  据介绍,2026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医疗保障法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根据各方面意见,草案三审稿拟作以下主要修改:立法目的进一步体现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完善医疗保障体系有关规定;充实医疗保障基金管理有关规定;细化异地就医医药费用结算要求;增加长期护理保险相关规定;完善有关法律责任规定。

  黄海华表示,医疗保障基金是老百姓的看病钱、救命钱,基金的使用和管理涉及多个方面,社会关注度很高。草案还对建立和完善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制度,实行多元复合式医疗保险支付方式,优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等作了规定,为相关改革和工作推进提供法律依据。

责任编辑:刘雅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