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发展“十五五”规划》发布:将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纳入财政保障范围 全面减轻教师非教育教学任务负担
发稿时间:2026-06-29 19:11:00 来源: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6月29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杨洁)近日,国务院印发《教育发展“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明确,将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纳入财政保障范围。支持幼儿园发展托幼一体化服务,鼓励招收2-3岁幼儿。
此外,《规划》要求,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提高公办幼儿园学位占比。改善薄弱园办园条件,缩小城乡区域差距。稳步扩大免费教育范围。
为建立健全学龄人口预测预警机制,《规划》强调,扩大学龄人口净流入城镇和基础薄弱地区教育资源供给。因地制宜加强闲置校舍跨学段调整,强化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师资统筹配置和保障,推动师资合理流动和余缺调配。
此外,《规划》提出,深化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优化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健全岗位动态调整机制,强化县域内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全面减轻教师非教育教学任务负担,落实社会公共服务教师优先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