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让老百姓感受法治保障就在身边
发稿时间:2025-07-08 20:03:00 来源: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7月8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刘言)“践行为民服务的宗旨,我的体会是要沉下心、迈开脚,主动找事做。虽然我的腿脚不便,但我骑着‘老魏党员摩托车’,主动往村里钻、往地头跑、往人群里扎,把服务送到田间地头、送到老百姓的炕头。服务群众第一步,不能怕跑路。”在国务院新闻办今天举行的“新征程上的奋斗者”中外记者见面会上,山西省大同市新荣区司法局西村司法所所长魏官元说。
当天,5名司法行政领域代表围绕“践行为民宗旨建设法治中国”与中外记者现场交流。
司法所是基层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魏官元已在基层工作30余年。“基层的矛盾纠纷多是些家长里短的事情,但对当事人来说,那可是天大的事。”在他看来,基层的矛盾纠纷处理不好,“小的拖大、大的拖炸”。
在调解中,魏官元不怕磨破嘴,也不怕多跑几趟,用西村乡的大白话、用乡音、用身边的故事,传播法律知识,拉近与乡亲们的距离,努力化解矛盾纠纷,让人民群众在每个调解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公正就在身边,法治保障就在身边。“当看到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时,我感到非常有成就感,觉得一切都值了。”魏官元感慨。
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夏店镇砖佛寺村村委会主任、村“法律明白人”金其华也是一名扎根基层30多年的法律工作者。作为一名村“法律明白人”,金其华充分发挥社情民意传递员、法治教育宣传员、矛盾纠纷化解员、法治实践引导员作用,积极投身“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不断让法治观念和文明新风深入人心,群众守法用法意识日益增强。
“30多年来的工作经历,让我深刻地认识到做好‘法律明白人’工作,必须走进群众、融入群众、为群众办实事。”自1996年进村工作,金其华逐渐开始开展普法宣传,和村民讲法律说政策、摆事实讲道理,逐渐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他用法律帮助乡亲们解决生产和生活中的难题,以案释法,传播法律知识。通过召开“板凳会”的方式,宣传、普及群众遇得到、用得上的法律政策。
针对农村地区留守老人对电信诈骗识别能力弱的情况,金其华走村入户,宣传反电诈知识,讲解群众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进行反电诈测试,群众的防范意识越来越强。通过持续不断的法治宣传,他努力让“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理念深入人心。

记者见面会现场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刘言/摄
作为办案人员,北京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一处一级主任科员蔡小凤深感每个案件背后都是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
2024年春,在处理32起涉老旧小区拆违的行政复议案件时,蔡小凤联合区政府、镇政府、不动产登记部门上门调解,一方面督促行政机关自行纠正违法行为,另一方面耐心说服申请人配合拆除违法建筑,最终推动双方达成和解,保障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顺利推进,200多户居民的居住环境得到实质性改善,最大化维护全体居民的合法权益。
这一案例的解决方案也被成功运用到其他几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中,帮助更多群众高效实现合法诉求。“要用心、用法、用情办理好每个案件,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蔡小凤说。
三十年来,拖着不便的腿脚,魏官元始终坚持在基层一线,很多人问他,“你那么大岁数了,还那么干,到底图啥?”
“这份工作让我‘站直了’,实现了人生价值。”魏官元直言,小时候,因为身体原因经常觉得自己低人一等,后来到司法所,走街串巷帮人们解决急难愁盼的问题,他发现乡亲们看重的不是腿脚快不快,而是心正不正,事处理得公道不公道。“每次调解完都觉得非常有成就感,觉得自己虽然是残疾人,但也是非常有用的人。”魏官元说。
作为一名党员律师,吉林衡丰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沫含先后报名参加了司法部“援藏律师服务团”、“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连续5年远赴边疆开展法律服务。
在西藏海拔4500米的帐篷里,在新疆的田间地头,当她看到群众因为得到法律援助愁容舒展时,当她帮农民工索要工资时,帮农牧民守住草场,帮助残疾人守护权益时,“我就在想,法治的温度足以穿越语言的障碍和地域的距离。”刘沫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