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期限越长、税率越低”,田轩代表建议使用差别税率鼓励耐心资本
发稿时间:2025-03-06 17:20:00 作者:张艺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张艺)如何鼓励更多耐心资本投入周期长、风险大的科技创新?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院长田轩提出,优化私募基金所得税征收管理制度,按投资期限实行差别税率,引导长期投资。
田轩建议,对于个人和居民企业参与创投基金投资,按基金整体核算,考虑整个生命周期,出资额本金以下不缴税,仅对超出部分缴税,以实现税负公平合理。同时,采用差别优惠税率,按投资期限实行差别税率:投资期限不超过3年按30%超额累进税率,3-5年为20%,5-8年为15%,8年以上为10%。通过税收优惠激励长期投资,助推创新创业战略。
“税收政策是影响创业投资行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优化税收政策,对于激发市场活力、引导长期投资、壮大耐心资本至关重要。”田轩说。
他还建议,完善监管政策支持。对创投基金出资人、管理人实施税收优惠,并统筹公募与私募基金的税收政策,使其在个人所得税方面享受同等待遇。可设立私募基金税收优惠专项基金,对符合条件的私募基金给予资金支持。跨境投资方面,探索创新税收政策,对境外投资者投资境内私募基金给予所得税减免或税收抵免,简化税收申报和征管流程,降低合规成本。强化政策协同与监管协调,建立常态化信息共享机制,税务与金融监管部门协同合作,精准实施税收征管和优惠政策,防范违规套利行为,确保政策有效性与公平性。
此外,他还建议优化私募基金增值税征收管理制度。明确创投行业投资于未上市公司股权后、在二级市场减持股票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不应缴纳增值税,改变当前将该行为纳入增值税纳税范围的不合理现状。对于管理人所获取的业绩奖励,税务机关应修正“将其视同管理费性质收入”的认定,将其视为利润分配。基于此判定的调整,不再要求管理人就业绩奖励缴纳增值税,减轻管理人作为基金投资人投资收益的税收负担。
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全体会议。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张艺/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