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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首次修订 支持青年科技人才脱颖而出

发稿时间:2025-01-03 09:50:00 作者:张茜 来源: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张茜

  首次修订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修订的《条例》释放了什么信号?对科技界又意味着什么?近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就重点修订内容组织专家进行了解读。

  联合资助为加强基础研究辟新路

  《条例》第四条规定,国家鼓励地方人民政府、企业和其他组织投入资金开展联合资助,建立科技创新合作机制,国家鼓励社会力量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捐赠。

  “联合资助”写入《条例》,意味着什么?

  清华大学地球系统科学系教授张强认为,本次修订“为拓宽基金经费来源、加大基础科研投入开辟了一条新路”。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吕薇表示:“我国的R&D(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支出已经居世界第二,基础研究支出也在不断增加,但是基础研究占R&D的比重,与处于前列的创新型国家相比,差距较大。”

  吕薇分析,我国基础研究投入强度不足的主要原因是投入来源单一化,主要靠中央政府财政投入。比如,目前我国重点支持青年基础研究的政府基金远远不能满足广大青年科学工作者的需要,导致“万马齐过独木桥”。因此,新修订的《条例》将较为成熟的联合基金资助模式写入第四条,同时还鼓励社会捐赠。

  在北京大学科学研究部副部长杨凌春看来,这也意味着政府、企业和学术界之间将形成更加紧密的合作关系。她表示,基础研究的问题除了可以从科学发展前沿、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中凝练之外,还可以从经济社会发展、产业一线中来。产业一线面临的技术瓶颈背后,往往是关键核心科学问题的制约。

  杨凌春举例说,此前,自然科学基金委与小米公益基金会正式签约,接受捐赠1亿元。这体现出企业在支持基础研究方面所扮演的角色日益重要。她认为,该规定建立起企业和其他组织与科研机构之间的合作关系,打造了更为开放的创新生态。同时,也为跨界合作提供了基础,有利于推动科研成果的市场化与应用化。

  吕薇表示,实践证明,联合基金机制不仅增加了科学基金的资金来源,还有利于解决地方、企业等关注的重大关键科学问题。为了进一步实现基础研究资金来源多元化,未来还应鼓励探索社会资金捐助设立科学基金的模式。

  支持青年显决心 非共识项目遴选亮绿灯

  《条例》第八条明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应当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培养青年科学技术人才。

  张强认为,相关规定向广大青年学者显示了自然科学基金委坚定不移支持优秀青年人才的决心。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胡明表示:“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青年科技人才不仅是一个国家科技创新的生力军,更是未来科技队伍实力的决定性力量。《条例》设立专门支持青年人才的专项基金符合人才成长规律,符合科研活动规律。”

  此外,值得关注的是,《条例》为了鼓励原创性基础研究工作,新增对重大原创性、交叉学科创新等基金资助项目,基金管理机构可以制定专门的申请与评审规定。

  谈及这条新规,吕薇表示:“目前,由于评价机制和专家遴选机制等多种原因,导致自然科学基金的原创性项目较少。这次修改,为探索非共识原始创新项目遴选机制开了绿灯。”

  杨凌春认为,这样的安排增加了项目遴选机制的灵活性,进一步鼓励科研人员自由地探索未知领域。她说,自然科学基金委于2020年设立原创探索计划项目,以北京大学为例,获批原创项目的负责人中,36~45岁年龄段项目负责人总数最高,占批准资助总数的53.3%。她认为,特别是对处于科研生涯早期、尚不具备丰富研究资历但原创思想活跃的优秀青年人才来说,起到了很好的引导激励作用。

  吕薇在相关调研中发现,通常原创性研究不是一开始就设计好的,她建议未来可以给科学家较大的选择研究方向和技术路线的自主权,采取分阶段评估、滚动支持的办法,逐步推进,培育原创型科学研究。

  加强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治理

  《条例》在强化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建设方面作出系列新规定,包括新增科研诚信承诺制、新增联合惩戒机制、强化违规行为处理力度、新增违规行为类型等。

  胡明认为,《条例》进一步强化了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建设的法治思维,形成全过程管理、失信惩戒、联合惩戒的法治框架。他指出,申请人、依托单位、评审专家和科学基金工作人员等四方分别签署“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承诺书”,一旦签订就须按照承诺书的约定履行承诺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科研诚信承诺制代表着科学共同体内部的自主、自律和自治性,而联合惩戒与失信处理则代表科学共同体外部的约束、他律和控制性,二者都有助于引导科研人员、依托单位、评审专家切实履行好自身主体责任。

  吕薇还注意到,条例在加强评审专家的责任方面提出明确规定,不仅加强了评审专家的回避原则和办法,同时规定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评审专家履行评审职责情况进行评估。她认为,这样做有利于选出公正、客观、有责任心的评审专家。

  谈及加强依托单位管理和监督责任,吕薇表示,经过多年整治,我国的学术风气有所改善,但是学术不端的行为仍然时有发生。由于科学基金资助量大面广,要保证基金项目的学术风气,不能仅靠自然科学基金委,还要充分发挥依托单位的作用。

  胡明认为,依托单位作为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建设主体责任单位,肩负着落实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建设的重任,应全面推进科研诚信内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包括建立健全依托单位组织机构、科研人员诚信管理、科研活动诚信管理、科研诚信档案管理、科研诚信培育机制、科技伦理审查机制等。

责任编辑:白珂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