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记者从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取消广州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原《广州市国土房管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广州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穗国房字〔2005〕375号)同时废止。
(总台记者 刘润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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