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青海省应急管理厅获悉,为进一步完善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工作体制机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应对地震灾害,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6月5日,青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青海省地震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并于印发之日起执行。
《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青海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青海省机构职能调整、近年来抗震救灾实践和震情防范形势进行修订。
《预案》重点调整了组织指挥体系,明确了青海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具体职责,并根据抗震救灾工作需要成立前、后方指挥部,强化统一领导、协调调度。着重优化了工作组职责分工,在青海省抗震救灾指挥部新增综合协调组、专家组等工作组,并明确了各组成员单位和主要职责。
《预案》完善了先期处置措施,针对震后72小时的黄金救援期,早一秒开展救援,少一分人员伤亡,指导基层政府在专业救援队伍到达前,组织群众实施紧急避险,迅速开展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明确了宣传演练要求,推动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关口前移,在《预案》中增加了应急准备和科普宣传演练的相关内容,督促各级政府广泛开展地震科普知识宣传活动和应急演练,提升群众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总台记者 马文辉 杨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