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女生遭霸凌为逃避殴打捡玻璃片割喉#词条登上社交媒体平台热搜,再次将校园欺凌问题置于公众视野,也给社会敲响了一记沉重的警钟。
校园欺凌行为并不鲜见,具有长期性、多发性、重复性和隐蔽性。华东师范大学针对70万名中小学生开展调研的结果显示,近20%的学生遭遇过不同程度的欺凌,但家长知晓的不到10%。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19年出版、涉及144个国家调研情况的《数字背后:结束校园暴力和欺凌》研究报告显示,全世界每3个学生中就有一个曾遭受过欺凌。
“被霸凌的孩子不愿意承认,看见的孩子不敢站出来指认。”这是电影《第二十条》中的一句台词。无论是不愿承认的受害者,还是不敢指认的旁观者,其行为背后都是对“校园欺凌”深深的恐惧。如何正确预防和应对校园欺凌?学校、家长、老师、司法……各方该如何担负起职责?总台国家应急广播与你一同关注↓
校园欺凌
一个沉重的社会话题
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不时刺痛着公众的神经。
4月21日,贵州铜仁沿河县官舟中学一女生揪住男生头发扇脸,多名同学围观。
3月18日,山东临沂,一学校多名男生往一男生嘴里塞垃圾并对他拳打脚踢,用树枝抽打以及辱骂。
3月10日,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初一学生王某某被杀害。3月11日,涉案的张某某、李某、马某某3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全部抓获。4月8日,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通报,3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将被追究刑责。
1月6日,广东揭阳,一名女孩被一群同龄男生围堵在墙角,用绳子抽打和用脚踢踹。
施暴者的行为,让人触目惊心。更残酷的是,被“看见”的事实只是冰山一角,更多的校园欺凌往往以一种更为隐蔽、更为无声的方式悄然发生,给受害者带来深重创伤。
对校园欺凌说“不”!
这些措施你应该知道
校园欺凌的行为主要体现为肢体欺凌、语言欺凌、网络欺凌和性欺凌等几种形式。遭遇校园欺凌怎么办?这些应对措施你该知道!
肢体欺凌
肢体欺凌是指推、打、踢、撞、咬、扼喉、掐捏、拉扯等身体攻击,以及抢夺财物、要求做屈辱性动作等胁迫行为。
当学生遭遇肢体欺凌时,首先要保护自身安全。应保持镇定,想办法与施暴者周旋,找机会逃脱或呼救求助。事后立即告知家长和老师或报警,不可隐瞒或独自忍耐,事件解决后仍要保持高度警惕。
老师和家长接到学生报告后,首先要立即制止正在发生的欺凌行为,尽快组织调查已经发生的欺凌事件,发生恶性事件时,及时联系公安部门。注意迅速展开对施暴者的管教和受害者的心理疏导,持续关注受害者的生理和心理健康。多方沟通合作,确保问题彻底解决,坚决杜绝同类事件的再发生。
语言欺凌
语言欺凌是指语言上的侮辱、讥笑、贬损、诋毁、造谣;以及鼓动周围的人不与某人说话,故意冷落、排挤他人行为。
首先要学会无视施暴者的言语,控制好情绪,也可试着与语言施暴者沟通,化解误会、矛盾。自身无法解决时,或遭遇来自老师的语言欺凌时,要及时告诉家长,寻求解决办法。事后调整好自身心态,结识新朋友,建立健康的朋友圈。
言语欺凌作为校园欺凌中最普遍的形式,表面上看起来似乎比肢体欺凌程度轻,但因其多发性与隐蔽性的特点,给学生造成的心理伤害并不亚于身体欺凌。老师和家长应与孩子多交流,警惕语言欺凌对学生心理的伤害。一旦发现,万不能听之任之,应积极干预,沟通引导,避免不当言语伤及孩子自尊心。
网络欺凌
网络欺凌是指通过网络传播针对同学的攻击性、侮辱性言论或羞辱视频,将同学的个人信息、隐私等通过网络公布于众等行为。
学生面对网络攻击,保持冷静,不理会、不还击,并及时向老师、家长寻求帮助,如果网络欺凌情况严重,可以报警求助。
老师和家长要多与学生沟通,及时了解同学之间的矛盾并积极调解。老师要与网络欺凌的施暴者和受害者双方家长建立沟通,解决问题。家长注意留存针对孩子的网络欺凌信息作为证据,可通过校方联络施暴者的家长,必要时可提供相关证据。情节严重时,要向警方寻求帮助,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性欺凌
性欺凌是指精神上的性骚扰,有关性或身体部位的黄色笑话、评论和取笑;老师或者同学对身体上的侵犯行为等。
当学生遇到言语上的性骚扰时,应第一时间告诉老师和家长。遭遇性侵犯行为时,一定要立刻大声呼叫,勇于反抗。如果施暴者态度强硬且有暴力倾向,避免与其发生肢体冲突,随机应变,伺机而逃。切记不要隐瞒受害事实,要第一时间告诉家长、老师,还可以报警,隐瞒只会让施暴者更加嚣张。
老师和家长应及时制止、纠正在言语或行为上对他人进行性骚扰的同学。在发生性侵犯事件时,要注意保护现场,立即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案情。全力做好对受害学生的保护工作,特别注意保护受害学生的隐私,在维护孩子的隐私与尊严的基础上,给予更多关怀和支持,帮助孩子尽快走出阴影,恢复正常生活。
防范始于“看见”!
如何发现校园欺凌?
孩子们每一次的行为异常,都预示着他们可能正在遭受校园欺凌。家长和老师应当注意观察、学会辨别,及时驱散笼罩着孩子们的阴影。
出现这些情况,孩子可能正遭受校园欺凌
校园欺凌的常见发生区域
①缺乏老师监督的地方,如宿舍、学校厕所等地。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校园暴力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显示,宿舍是校园欺凌发生最频繁的地点。
②校园操场,常见的发生时间段为课间休息或者午间休息。
③教室、走廊。需要注意的是,有时表面看好像同学间在打打闹闹,但个别有暴力倾向的同学会借此机会下手,攻击、嘲笑、谩骂同学,甚至拳脚相加。
④上学或放学的路上。社会上的不良之人经常会选择学生上学或放学的路上下手,尤其是偏僻的地段,威胁、殴打学生,抢劫其财物。
齐抓共管!
预防校园欺凌
防范、遏制校园欺凌绝非一日之功,唯有学校、老师、家长、司法齐抓共管,形成强大合力,才能实现长治久安。
学校
加强学校安全防护系统,完善校园内部和周边监控体系,建立健全学校保卫组织,防止欺凌事件的发生。主动保持与附近派出所的联系,必要时请警方协助处理严重的校园欺凌事件;加强对教师的法制教育、师德教育;对学生进行关于校园欺凌的安全教育,包括如何应对校园欺凌和适当的预防性欺凌知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学生明辨是非、区分罪与非罪的能力,强化学生遵纪守法的意识,知道用法律保护自己,不以暴力、极端方式处理问题;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提供心理咨询和指导。
家长
教育孩子注意自我保护、远离校园欺凌,放学后不要在外逗留,尽量避免到偏僻人少的地方。必要时教会孩子一些防身术;帮助孩子学会建立有益的人际关系,能够正确对抗语言欺凌、人际孤立;嘱咐孩子保护好个人隐私,学会应对网络霸凌;有意识地向孩子进行性知识教育和预防性侵害教育;家长给孩子的穿戴用品尽量低调,不要过于招摇。
司法
应对校园欺凌,除了引导外,也需要法律的保护,让悲剧不再发生。滑动查看相关法条↓
向上滑动阅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下列监护职责:
(二)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
(三)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遵纪守法、勤俭节约,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九)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并进行合理管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
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通知实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对相关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给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
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管教。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十条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制度。学校应当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完善学生欺凌发现和处置的工作流程,严格排查并及时消除可能导致学生欺凌行为的各种隐患。
国家应急广播呼吁
让我们共同努力
抵制校园欺凌
守护每个孩子的童年和青春
来源:国家应急广播综合央视新闻客户端、微博@时间视频、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