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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马崑决定逮捕

发稿时间:2024-04-11 16:37: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国青年网

  中新网4月11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山东省临沂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马崑(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山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马崑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原标题: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马崑决定逮捕
责任编辑:h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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