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市近日发布春节期间城市管理便民服务八项措施,2月3日至24日,对流动摊点、出店经营、沿街促销、非机动车未在线内停放等轻微城市管理违法行为采取包容审慎、柔性执法措施,不予处罚和暂扣物品,以宣传劝导、规范疏导为主。
对城市次干道、背街后巷、商业街区等区域,在不影响交通、安全等的前提下,允许流动摊点、商铺出摊、宣传促销等规范有序外摆经营。同时,利用待开发地块、空闲区域、商业街区边角部位、居住小区周边适宜位置增设一批摊点临时集中经营区。
措施还提出,2月10日至17日,市区城市道路、机关庭院、公园广场、旅游景区、文体场馆等公共停车泊位免费停车;交通场站、商业配套、医疗机构等停车泊位延长免费时间;鼓励引导社会自有停车场免费停车或延长停车免费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