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对网络主播周梦妮偷税案件进行处理》的通报,详情如下↓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对网络主播周梦妮偷税案件进行处理
前期,内蒙古自治区税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网络主播周梦妮存在涉税风险,经提示提醒、督促整改、约谈警示后,周梦妮仍拒不依法履行纳税义务,遂由税务稽查部门依法对其开展了税务检查。
经查,周梦妮在2020年至2021年期间从事网络直播取得收入,通过虚假纳税申报手段少缴个人所得税10.26万元。呼伦贝尔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周梦妮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5.21万元。呼伦贝尔市税务局稽查局已依法向周梦妮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周梦妮已按规定缴清税款、滞纳金及罚款。
呼伦贝尔市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进一步依法加强对网络直播行业从业人员的税收监管,依托税收大数据分析,对存在涉税风险的,按照“提示提醒、督促整改、约谈警示、立案稽查、公开曝光”的“五步工作法”进行处置,不断提升网络直播行业从业人员税法遵从度,促进行业长期规范健康发展。